恶势力犯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10-12李震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特征
李 震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2018年《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随即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18年《指导意见》”),明晰了恶势力的概念、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等问题。2019年4月,“两高两部”颁布《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2019年《意见》”),明晰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刑事政策适用等问题。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专项斗争达到了的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斗争作出安排部署。为实现扫黑除恶的常态化,巩固工作成果,应总结三年来打击恶势力犯罪(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较为成熟,司法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司法认定问题争议不大,故本文重点研究恶势力犯罪的认定问题。的经验与不足,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认定恶势力犯罪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构建“打、建、防”三位一体的治理格局,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恶势力犯罪的内涵与外延
目前,理论界关于恶势力犯罪的概念,都以“2018年《指导意见》”和“2019年《意见》”中的规定为准,但对于恶势力犯罪概念的具体认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仍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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