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豫西慈善事业探析
——以养济院和普济堂为中心
2021-10-11吕宽庆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发展
◎吕宽庆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郑州 450046)
清代的慈善事业是中国传统帝制时代的高峰,官办、民办的慈善机构众多,提供抚幼养老济贫恤嫠医药殡葬等保障内容。清代豫西地方的慈善事业是清代中原地区慈善事业发展的缩影,更具代表性,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将有助于人们了解清代中原地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学界对清代中原地区的慈善事业有一定的研究,但没有具体关注豫西地区,而清代豫西慈善事业相对于中原地区有其独特的地方,尤其是其养济院和普济堂的发展更能说明清代慈善事业的内容。故此,对清代豫西地方慈善事业进行研究,将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清代中原地区乃至华北的慈善事业发展。
豫西从地理上是指河南西部地区,包括今天的洛阳市和三门峡市,这两个地级市管辖区域在清代大致与河南府和陕州直隶州管辖范围相同,本文的清代豫西地理范围就限定为当时的河南府和陕州区域。
据嘉庆《大清一统志》记载:“河南府,本朝因之,属河南省,领州一:陕;县十三:洛阳、偃师、宜阳、新安、巩、孟津、登封、永宁、渑池、嵩、卢氏、灵宝、阌乡。雍正二年,升陕州为直隶州,割灵宝、阌乡二县属之;十二年,以卢氏县改属陕州。今领县十。”[1]由此可知,清初豫西统归河南府管辖,至雍正二年(1724),升散州陕州为直隶州,后领有灵宝、阌乡、卢氏三县。豫西至此有一府一州的格局,直至清末。
豫西地理位置重要,乃西出中原的孔道,清代向为“冲繁”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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