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特色小镇的功能价值、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2021-10-11孙文飞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孙文飞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
一、问题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农业特色小镇是指以某种特色农业为产业基础的乡镇,它兼具乡村风貌与城镇功能,能够聚集一定规模的常住人口和产业集群,主要可以区分为行政建制镇和“非镇非区”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两种形态[2]。农业特色小镇植根于乡村,以农为本,是乡村地区一二三产业实现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吸引青年劳动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意义重大。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业特色小镇建设问题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从产业转型升级的角度,郝华勇认为农业特色小镇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作用,分析了农业特色小镇具有的特色农业、良好的生态环境、新型经营方式、政策支持等优势对农业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机制[3]。余茜、李冬梅横向比较了浙江省与陕西省两个典型的农业特色小镇的发展模式,即“非镇非区”的发展空间平台和以建制镇为基础单元,认为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建设主体不同,前者是企业,而后者则是政府[4]。有些学者则聚焦某一省市或地区的农业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如胡美君等对东北三省13个农业特色小镇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东北三省农业特色小镇的发展建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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