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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湖南大学时期李达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术贡献

2021-10-08黄梓根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湖南大学李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收稿日期] 2021-03-19

[基金项目]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本思想研究(17ZWB14)

[作者简介] 黄梓根(1974—),男,湖南浏阳人,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思想文化史、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摘 要] 李达的学术生涯可分为上海时期、北平时期、湖南大学时期和武汉大学时期。在李达为马克思主义真理而奋斗的近半个世纪革命学术生涯中,有五分之一的时间是在湖南大学度过的。他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方面的几个重要成果,都是在湖南大学工作期间完成的。湖南大学时期是李达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的成果巅峰期,也是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展教育实践的鼎盛期。

[关键词] 李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湖南大学

[中图分类号]  B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21)05—0001—06

Li Das Theoretical Contribution to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during the Period of Hunan University

HUANG Zi gen

(College of Marxism,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2,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holds the opinion that Lida was actually the main founder of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20 century in China. His work of research and teaching in Hunan University at that time played a great role. Li Das  theoretical contribution to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was mainly finished at  Hunan University when he taught and was  the headmaster there. The Hunan University period is the most important period of Li Das academic career of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Key words: Li Da;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Hunan University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灵魂。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开始,就是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党。但是,马克思主义从被中国选择,到成为指导思想,是一直经历着与中国革命实践和中国固有思想文化发生作用并且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学界一般认为,毛泽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始人和提出者。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公论和共识,尤其在实践层面更是这样。我们研究发现,在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传播和中国化理论探索中,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们也做了很多原创性的探索和贡献,李达就是这样一位典型代表。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过程。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在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实现了其理论的具体化;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人把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历史经验上升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这个双向的进化过程中,李达的理论贡献尤其值得关注。

李达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主要理论家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毛泽东称赞李达是“理论界的鲁迅”,习近平评价李达是“中国近代以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系统研究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名家大师之一”。在党的历史上,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传播实践中,“三李”并称,影响巨大。“三李”分别指的是李大钊、李达和李汉俊。作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哲学家和教育家,李达毕生都在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整体性探索和研究具有开创性的理论贡献。著名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侯外庐曾经评价:“三十年代我国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宣传和研究的党内外众多学者中,就达到的水平和系统性而言,无一人出李达之右。”[1]“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与李达的名字是连在一起的。”[2]毋庸置疑,李达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理论大家,李达研究也可以从百十个方面开展,本文仅选取一个时期,一个侧面,来讨论他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个方面的理论贡献。

一 关于李达学术生涯“湖南大学时期”的提出

此前,学术界对于李达的学术生涯划分多比较宏观,而且没有对他在湖南大学期间的贡献给予足够的关注,更没有进行单独的梳理和研究。例如,2016年整理出版的二十卷本《李达全集》,将李达的学术生涯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从爱国主义到马克思主义(1913-1919)”“建党前后的理论探索(1919-1922)”“大革命时期的理论探索(1922-1927)”“从大革命失败到新中国成立前夕的理论探索(1927-1948)”“新中国成立后的理论探索(1949-1966)”[3]。這种划分的特点是,总体上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在时间上一目了然。

更早的1980年整理出版的四卷本《李达文集》[4],则没有对李达的学术生涯进行分段。其对李达文稿的大致编辑线索也是以时间为顺序的,但不完全是按先后编辑的。全书四卷都是以文章著作为标题,没有直接体现一个一个的时间阶段。但我们仔细研读会发现,四卷本的《李达文集》中,编辑组把李达从1919年到1949年发表于报刊上的文章,以及《现代社会学》《社会之基础知识》《法理学大纲》等著作和著作的节选都编入《李达文集》的第一卷;把李达1949年以后的重要著作编入《李达文集》第四卷。而李达在20世纪30年代撰写的大量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方面的重要专著,则被编在第二、第三卷。可见,四卷本《李达文集》对李达一生的理论贡献是作了认真的思考和梳理的,其最大的优点是让读者对李达的理论成果能够有更加清晰的把握,其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方面的贡献,虽然只有十年的成果,却用了丛书一半的版面。另外,第一、第四卷又完全按照时间编排,以1949年为分界,意图也非常明确。

笔者认为,纵观李达一生的主要理论成果和学术生涯,综合地域、时间和学术成果来考量,对于其理论生涯的划分,我们也可以有不同的分法。我们认为,将李达的学术生涯大致分为四个时期是合适的,即上海时期、北平时期、湖南大学时期和武汉大学时期。这其中,上海时期、北平时期和武汉大学时期这三个阶段,时间都是连贯的,中间几乎没怎么间断,但湖南大学时期是一个时间跨度上比较复杂的时期。上海时期主要集中在建党前后和1927年至1932年间。建党前后,李达担任我党第一个党刊《共产党》月刊负责人,旗帜鲜明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喊出了“共产党万岁”的响亮口号[4]。在学术研究方面,他主要以出版和翻译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为主,包括在租界办昆仑书店,撰写《中国产业革命概观》《社会之基础知识》《民族问题》等书,开始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和介绍中国近代经济和社会、民族问题。同时,在这一阶段,李达还翻译了大量国外学者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书籍,包括日本学者河上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德国学者塔尔海马的《现代世界观》、苏联学者卢波尔的《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根本问题》等近10本著作。北平时期主要集中在1932年至1937年间,李達主要是作为红色教授在北平大学、中国大学、朝阳大学等向青年学生宣传教授马克思主义,同时也撰写了《社会学大纲》《经济学大纲》等著作和论文。武汉大学期间是指李达从湖南大学离开以后直至1966年去世,是他完全作为大学校长的阶段,也是他学术生涯的最后阶段。

本文重点要探讨的是李达学术生涯的湖南大学时期及其特点和贡献。这是一个独特的阶段,既是李达人生跨度最长的时期,也是李达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理论思想最成熟、成果最集中的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李达经历的角色最全,倾注的感情最深,作出的贡献也最独特。

二 李达学术生涯“湖南大学时期”的特别之处

值得注意的一个历史事实是,在李达为马克思主义真理而奋斗的近半个世纪革命学术生涯中,约有五分之一的时间是在湖南大学度过的。而他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的几个重要代表性成果,都是在湖南大学工作期间完成的。李达为了传播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曾经在很多大学工作过,有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原上海法政)、暨南大学、北平大学、中国大学、广西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等

根据《一代哲人李达》一书的研究梳理,李达在大学工作情况如下: 1923年,湖南自修大学校长,再到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1月任湖南大学法科教授,教授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时33岁。1927年3月,国民党湖南省党校教育长,9月到武昌中山大学任教,时37岁。1929年9月任上海法政大学教授,讲授社会学和政治学,时39岁。1930年起,暨南大学教授,社会学系主任,讲授辩证唯物主义,时40岁。1932年,北平大学教授,时42岁。1933年,中国大学教授,时43岁。1934年,北平大学教授,时44岁。1938年,广西大学经济系教授,系主任,时48岁。1940年,广东中山大学教授,时50岁。1947年,湖南大学教授,讲授法理学,时57岁。1950年2月起,湖南大学校长,时60岁。1953年1月,武汉大学校长,时63岁。1960年,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副院长,时70岁。同年9月返回武汉大学,至1966年8月24日去世,时76岁。这其中时间比较长也较集中的两所大学是湖南大学和武汉大学,应该作为两个重要时期,分别进行关注和研究。李达学术生涯的湖南大学时期,大致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充当角色最全。在湖南大学时期,李达经历过学生、教师和校长三种角色。首先,李达曾经在湖南大学有持续一年的两段求学经历。据余应彬所编《李达生平年表》记载,1912年暑假,李达作为湖南祁阳县一中的教师,考入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这是由岳麓书院改制而来的湖南大学最直接的前身。不过因家庭经济拮据,李达在这里只学习了两个月,就转入湖南大学的另一个前身——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当时在岳麓书院里面办学。他在湖南大学读书的时间不长,大约有一年多,跨两个年头。第二年,李达考取了留日官费生赴日本留学,结束了在湖南大学的学习

关于在湖南大学读书这一段经历,流传下来的资料非常有限,最直接的记载是李达《自传》中的一段话:“1912年,我在祁阳县的一个中学教了半年书。暑假以后,曾考入湖南工业专门学校,读了两个月书,因为缺乏食宿费,不得已又转学于湖南高等师范。”这两所学校,都是湖南大学的前身。这是李达作为学生的身份与湖南大学的结缘关于从岳麓书院到湖南大学的各个办学历史时期,我们都视为是广义上的湖南大学。这是一脉相承的湖南大学历史文化,因为在这些“前身”时期,无论是实实在在的办学场所,还是一以贯之的办学思想理念,和湖南大学都是一致的,从来没有断裂和异化。

其次,李达两度成为湖南大学教师。李达曾经在湖南大学有共计约跨6个年头的两段专任教师经历。1923年11月,33岁的李达受聘湖南大学(湖南法专时期)教授。当时他已经是一名知名的青年马克思主义学者了

李达在1923年5月13日写了《马克思学说与中国》一文,两天后发表在湖南《新时代》第1卷第2号,所以这个时候他已经是一名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了。,邀请他的是湖南法专校长李希贤。而李达去湖南大学任教的原因,其实是他当时和毛泽东一起办的湖南自修大学

李达在《自传》中说:“(1922年)十一月间,我接到毛泽东同志来信,说他们在长沙组织了一所自修大学,要我去做校长。这样,我们夫妇带着一个出生不久的女孩子,去到长沙了。”因为所谓“倡学不正,有碍治安”的罪名,被当时的军阀、湖南省长赵恒惕强行关闭。当然,李达到湖南大学讲授的课程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名字虽然叫社会学课程,但主要讲的还是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当时,有不少追求进步的青年学生慕名去听课,其中包括吕振羽。据说李达讲课时联系中国革命的实际,深入浅出,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得十分透彻,深受学生欢迎。1926年2月,法专与工专、商专合并成立湖南大学后,李达转任湖大法科教授兼学监

1927年4月马日事变,当局命令取消湖南大学,法科与商科并入中山大学。再后来的1947年2月,57岁的李达经湖南地下党组织协助和友人李祖荫介绍,再次回到湖南大學法学院受聘为教授。这时候,李达的教学和学术活动受到当局很严格的限制,例如不准参加政治活动,不准发表公开演讲,不准在家里接待学生。尤其是不准他讲授社会学,因为这是李达在当时深入人心的一项研究特长,其实际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以上是李达作为湖南大学专职教师的两段经历。

最后,李达在湖南大学担任校长跨五个年头。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4次会议决定任命李达为湖南大学校长,成为新中国最早任命的一位大学校长。李达于1950年2月17日正式回校任职。从1949年被任命为湖南大学校长,到1953年上半年离开湖南大学任武汉大学校长,李达担任湖南大学校长跨了1949、1950、1951、1952、1953共五个年头。

第二,经历时段最多。李达在湖南大学期间,时间上跨越了他的青年、中年、老年三个时期。不像李达理论生涯的其他三个时期,都是集中在连续的几年当中,李达在湖南大学时期非连续地跨越了他人生四个不同的时段,从22岁到63岁的41年间,有四个时段总共14个年头是以在湖南大学为主的,即1912-1913年作为学生时期,1923-1927年作为教师时期,1947-1949年再次作为教师时期,1950-1953年作为校长时期这四个时段。可以说,李达一生都在和湖南大学发生着密切关联。他在湖南大学曾停留的14个年头中,有二十多岁的青春年少时期,有三十多岁的风华正茂时期,有五十多岁的中年黄金时期,也有六十多岁的老当益壮时期。此外,李达在湖南大学期间也是其个人生活的新阶段。李达是1940年50岁的时候与石曼华结婚的,第二年便回到了湖南老家零陵。从1947年2月到湖南大学任教前,李达一直都待在湖南老家。在1947年至1953年这段时间,李达和夫人石曼华一直以湖南大学为家,住在岳麓山下的至善村,条件虽然比较简陋,但是精神上、生活上都是很充实、很幸福的。据湖南大学宣传部同志对石曼华女士的采访,石女士回忆,李达对那段时间的生活是比较满意的,“湖南大学同志对我们很关心”,甚至“每个月可以吃上一次鸡肉”

见湖南大学内部视频资料,《2010年北京采访石曼华女士》,另2020年10月笔者采访李达女儿李媛媛女士再次证实了这些情况。

第三,倾注感情最深。在湖南大学十四年的学习工作经历,李达产生了对湖南大学最深的感情。据《朱凡日记》记载,李达曾经在武汉大学说过,“我是要回湖南,回岳麓山的”。感情深,才会想着回来。他曾经写信给他的学生吕振羽,希望他一起参与湖南大学的建设。他对吕振羽说:“你如离开大连大学,就同我去办湖南大学如何?只要你我去加强领导,稳可以把湖大办好,不难赶上北大和清华。”[5]1959年,他离任湖南大学后,曾对后来的校长朱凡说,“你能把湖大恢复起来,我把图书给你”。李达很想办好湖大,“希望在很短的期间把学校办好”

在李达任校长的几年中,湖大光新建房舍就达3万多平方米,比解放前翻了一倍。李达校长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使湖大无论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初步走上了轨道,面貌焕然一新。回顾解放后在湖大的工作,李达在1956年3月10日撰写的《自传》中写道:“1950年2月,我在湖南大学担任校长。湖南大学在解放以后,并入了民国大学、克强学院、南岳国立师范学院和美术专门学校,师生的成份十分复杂,我到校以后,首先抓住了思想改造这一环节,对全校进行思想教育,和湖大的党组织配合,进行了一系列的思想改造运动,发动全校师生参加土地改革、‘三反与思想改造大运动等等。同时,又因为主持教务工作和总务工作的人都是一些旧人,我不能不兼管教务和总务方面的工作。在湖大期间,我几乎‘事必躬亲,因此,我暴露了许多缺点,最主要的缺点是:性情急躁,希望在很短的期间把学校办好;还有,对群众的联系很差。这两个主要的缺点,在思想改造运动期间,我对全校作出了检讨。”。因为李达对湖南大学的特殊感情,也因为李达与毛泽东的特殊关系,湖南大学得以拥有毛主席亲笔题写的“湖南大学”校名。国内许多高校校名都用的是毛体字,但大多都是从主席的手迹中拼装组合而成,只有湖大等为数不多的几所高校享有主席亲笔题写校名的殊荣

关于这段史实,当时的亲历者李传秾校友曾回忆:作为新中国成立后湖大的第一届学生会主席,他曾大胆地向李达校长提议将湖南大学改名为毛泽东大学,并以国立湖南大学学生会的名义将建议写入一封未封口的信里。李达在一次与毛主席吃饭时将这封信交给了主席。毛主席看了后,笑着说:“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不得以领导人的名字命名。”“那能给湖南大学题个校名吗?”李达问。主席爽快地答应了。1950年8月20日,毛主席致函李达,题写了三个校名供湖大选择。据湖南大学内部资料《岳麓书院通讯》记载,1986年湖南大学恢复岳麓书院时,曾经派人专门去拜访过李达夫人石曼华,据载,她“回忆起当年在湖大时的情景,感情至为深厚”。“石曼华同志回忆调整院系时说:‘当时李达同志不愿意离开长沙,也不同意拆散湖大。”[6]这里讲的“院系调整”是指1952年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高校院系大调整。关于石曼华谈到的李达对湖南大学的感情,在后来的很多资料中也得到了进一步证实。特别是李达在武汉大学任校长期间,还对恢复湖南大学非常支持,给了很多特别的指导和帮助。

三 湖南大学时期李达对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的学术贡献

前面讲到了,李达在湖南大学担任教师和校长的期间,在积极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用非常多的精力完成了《现代社会学》《法理学大纲》,以及“两论”解说等非常重要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的代表性学术成果。

(一)在湖南大学完成并出版《现代社会学》,被誉为当时唯物史观中国化的标志性成果

1926年,李达在长沙讲学,最开始是在湖南自修大学上课。后来主要在湖南大学授课,包括湖南大学定名之前的一个前身湖南公立政法学校。当时李达所讲授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后来,他对当时

讲课的讲义进行了整理,以此为基础写就了《现代社会学》。《现代社会学》初版是1926年6月,由长沙戥子桥一条巷三号的湖南现代丛书社正式出版。这部书在当时的影响非常大,被誉为当时唯物史观中国化的标志性成果。到1933年,这部书再版了14次,可见其影响力之大。当局非常恼火,1928年通缉李达,罪名就是“著名共首,曾充大学教授,著有《现代社会学》,宣传赤化甚力”

《湖南清乡总报告》卷3,1928年。现存湖南省博物馆。关于李达当时全职在湖南大学上课的考证,我们可以从李达在1928年上海昆仑书店出版的《现代社会学》找到直接的证据。李达在该书“例言”中写了四点说明,其中第一条说,“是书系余担任湘大法科教授时所编著之讲稿,民国十五年夏季应现代丛书社之要求,将原稿交与该社刊行问世,发行至再版为止。现因昆仑书店编译部之请,特将原书略加修改,交由该店发行”。第二条又说道,“是书所以用文言编著者,系循湘大法科学长及学生等之意见,原非得已,迩来因忙于读书,无暇将原文改为白话,读者谅之”[7]。这里两次非常明白地讲到了这部书稿与湖南大学(湘大)上课讲稿及师生意见建议等关系。

1926年1月28日,时任民国政府湖南省长赵恒惕正式颁布了《湖南大学组织暂行条例》,湖南大学的名称已经确定,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湖南公立商业专门学校、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等全部归入湖南大学。1926年2月1日,湖南大学正式宣告成立。当时的教学院系设置分科系两级,共有4科8系。4科为理科、工科、法科、商科,8系为理科的化学系、数理系,工科的土木系、机械系、电机系,法科的经济系、法律系,商科的商学系。8月后,增设农科。1926年的李达,是作为湖南大学法科的教授。湖南大学早期的法科存在时间也不长,1927年4月马日事变后,湖南大学被当局强令取消,法科与商科一起并入中山大学。《李达文集》关于李达生平事略一节对此也有记载:“在湖南期间,李达以极大的精力从事唯物史观的研究。他在自修大学教授唯物史观。当自修大学被军阀赵恒惕封闭后,又在湖南公立政法学校、湖南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校继续教授唯物史观,并写成了《现代社会学》一书,于1926年6月正式出版。”[4]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现代社会学》也是湖南大学定名后,湖南大学教师出版的第一部学术专著。

当时李达集中教授和研究唯物史观,在讲课中注重联系中国社会实际以唯物史观说明社会发展问题。李达在书的前言明确讲道:“聊欲应用唯物史观作改造社会科学之一尝试。”他在书中指出:“社会生活之历程,即物质的生产历程,而物质的生产历程,完全受生产技术及生产力之支配。在物质的生产历程中,所谓精神文化,皆由物质的生产关系中产出,随生產力发达而发达,随生产关系之变迁而变迁。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此唯物史观的社会本质说之概要也。”[4]在这部著作中,李达系统地阐释了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论述了世界革命和中国革命的问题,批判了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学说。这本书全面系统地阐释了唯物史观,尤其是结合了当时中国社会和革命的实际,论述了世界革命与中国革命的关系,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性质,深刻地指出了民主民族革命中的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因此可以看作是李达前一段时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宣传的延伸和发展。而且,正因为紧密结合中国社会实际需要,系统阐释唯物史观,该著回答了人们所迫切关注的中国革命的性质和道路问题,就系统性和深度而言,代表了当时中国研究和宣传唯物史观的著作的最高水平。对此,李达自己却非常谦虚地评价说:“这是我的第一本著作,却是一本极幼稚、极不成熟的著作。” 需要指出的是,李达1937年在笔耕堂书店出版的另一本著作,也即被毛主席称“读了十遍”、被延安方面称为“中国人自己写的第一本马列主义的哲学教科书” 的《社会学大纲》一书,实际上是《现代社会学》的扩展版和升级版。

(二)在湖南大学完成了我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著作《法理学大纲》

1947-1948年间,李达第二次在湖南大学任教时,当局对他上课有一些严格的限制,主要一条就是不允许他讲社会学,担心他宣传马克思主义。所以,当时李达开的课就不是社会学,而是法理学。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的1983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大纲》一书,就是李达1948年在湖南大学教授法理学的讲义。当时的讲义分上下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讲义文稿同样经历浩劫,其下册一直没有找到。所以,现书的内容主要是其讲义的上册。

在《法理学大纲》中,李达认为法理学是一种特殊哲学,用马克思主义观点阐明了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科学的世界观和社会观是其研究法理学的理论依据。《法理学大纲》是我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著作,首次用科学的世界观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法理学体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提出了法学研究的科学方法和研究对象,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探索了现实路径[8]。有学者指出,李达《法理学大纲》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思想基础和哲学依据,对法理学哲学派、自然派、分析学派、历史学派、比较学派、社会学派等其他学派进行了批判性分析。在李达之前,中国法理学研究虽初具规模,但多为舶来品的翻译介绍,《法理学大纲》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结合中国现实,体现了法理学研究本土化的趋势,彰显了中国法学研究的自主性与理论自觉。

(三)在湖南大学完成了 “两论”解说,为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个理论高峰毛泽东思想作出重要贡献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4次会议决定任命李达为湖南大学校长。1950年2月17日,李达正式回湖南大学任职,一直到全国院系调整。虽然李达在1952年11月被任命为武汉大学校长,但他真正去武汉大学赴任的时间却是第二年2月份了。所以1953年的1月、2月,李达仍然在湖南大学。

李达写《实践论解说》和《矛盾论解说》的具体时间又是什么时候呢? 1950年12月29日和1952年4月1日,《人民日报》重新发表毛泽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当时在湖南大学担任校长的李达虽然已年逾60,但仍精力充沛,文思如涌,他奋笔疾书,很快写出《〈实践论〉解读》和《〈矛盾论〉解读》。1951年2月,先是在《新建设》第3卷第5期发表《实践论——毛泽东思想的哲学基础》;3月至6月,又在《新建设》上连载《实践论解说》一书(一)(二)(三)(四),一个月写一部分。7月份《实践论解说》单行本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初版,10月三版时印数就达到18万册了。1952年7月至12月,李达在《新建设》连续发表《矛盾论解说》一书(一)(二)(三)(四)(五)(六)。《矛盾论解说》分七次写完,1952年7月开始发表,一个月一部分,到1953年1月完成。虽然次年《矛盾论解说》单行本由三联书店出版时,李达已经调任武汉大学校长,但是《矛盾论解说》一书的主体完成,是在湖南大学校长任上的事情。

据涂西畴回忆:“《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发行前夕,李达同志以最大的热情从事《实践论解说》的写作。他勤奋钻研,力求深入浅出、准确无误地表达原著,常常工作到深夜。为了尽快地把《解说》付印,又能做到不出错解,他每写完一部分,就及时寄给毛泽东同志审阅指正。”

毛泽东在1952年9月17日给李达回信说到遵嘱完成“爱晚亭”题词一事后,也和李达专门探讨了《矛盾论解说》的写作问题,信里提醒李达写《矛盾论》解说时要注意一处变化。毛泽东的原话是这样的:“矛盾论中,无论什么矛盾,也无论在什么时候,矛盾着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这里的‘也无论什么时候应该删掉。”

李达关于毛泽东两论的解说在全国影响巨大,对毛泽东思想的宣传和发扬光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对李达撰写的“两论”解说非常满意。他在看完《实践论解说》第一、二部分后给李达写信说:“这个解说极好,对于用通俗的言语宣传唯物论有很大的作用。待你的三部分写完并发表之后,应当出一单行本,以广流传。”“关于辩证唯物论的通俗宣传,过去做得太少,而这是广大干部和青年学生的迫切需要,希望你多写写文章。”[7]给李达校长担任助手达13年之久的武汉大学陶德麟曾经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李达发表了一百多万字的论著,“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实践论〉解读》和《〈矛盾論〉解读》”。

除此以外,李达在湖南大学率先成立马列教研室,在中国大学以官方名义首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教学研究。新中国成立以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成果毛泽东思想成为高度一致认同的全党和全国的指导思想。尤其是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之后,中国的重要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始陆陆续续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和研究,由于李达任校长的原因,湖南大学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最前列:一方面,学校率先成立教研室,李达亲自教授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李达着手研究毛泽东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方面进行理论研究。

总的来说,湖南大学时期是李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育实践的鼎盛期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的巅峰期。湖南大学时期,李达完成了从唯物史观中国化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跃升,进入到了他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巅峰学术状态,也开启了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育实践的鼎盛时期。

[参 考 文 献]

[1] 郭建宁.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几个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2002(6):20-27.

[2] 丁晓强,李立志.李达学术思想评传[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1999.

[3] 汪信砚.李达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 李达文集编辑组.李达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0.

[5] 陈竹虚.殚精竭虑改造与建设湖南大学[M]//吕芳文.余应彬:一代哲人李达.长沙:岳麓书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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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李达.社会学大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

[8]蒋海松,张浪.李达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肇启——基于湖南大学讲义法理学大纲的考察[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12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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