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基础教育的新认识与新定位
2021-10-08陈鹏,李莹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陈 鹏, 李 莹
(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
乡村基础教育是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定位为实施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这一表述系统地概括了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提出了新要求。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2];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下文简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3]必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2021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统筹”[4]。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振兴,而乡村基础教育作为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在乡村振兴和农村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因此,厘清全面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基础教育的全新定位,对未来乡村基础教育进一步助推乡村文化传承、人才建设和乡村善治带来新的契机。
一、 全面乡村振兴对乡村基础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全面乡村振兴是我国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全面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基础教育的振兴,乡村基础教育亦在全面乡村振兴战略下迎来新的机遇。乡村基础教育的现代化发展离不开对乡村文化的传承、对乡村人力资本的培育,更离不开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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