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印发
2021-10-02
资源导刊 2021年9期
本刊记者/郝亚儒
9月9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要求和期限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规范。
《导则》规定,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期限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即2020年至2035年。规划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依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导则》要求,编制要按照前瞻30年、做细15年、做实“十四五”要求,细化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位于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应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编制;其他乡镇可由乡镇政府单独编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也可由多个乡镇进行联合编制,由上级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同时,建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诚信管理制度,规划编制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或主创人员对规划成果实施终身负责制。
《导则》明确了乡镇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评价评估、发展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要控制线划定、用地结构调整与用途管制、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村庄分类与产业布局、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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