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足迹的湖州市生态安全评价
2021-09-29吴国良李春霞
福建林业科技 2021年3期
吴国良,叶 涛,李春霞
(浙江省长兴县林场,浙江 长兴 313100)
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一个局部环境的波动或者破坏,都有可能引发全局性的生态健康失衡。生态足迹理论由Rees和Wackernagel在1996年提出,是一种定量评价区域可持续发展程度的方法[1-2],许多学者运用该方法对不同区域的生态安全问题进行评价[3]。本文采用生态足迹相关方法对湖州市的生态安全进行分析,以期为城市经济和生态建设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具有2300多年历史。东邻嘉兴,南接杭州,西依天目山,北濒太湖,处在太湖南岸。下设德清县、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面积5820.13 km2,2019年常住人口306万人。以湖州市2019年相关统计数据[4]为研究材料。
2 研究方法
2.1 生态足迹

2.2 生态承载力
生态承载力指一个区域所能提供给人类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的总和[2]。考虑同类生物生产土地面积的生产力在不同国家或区域之间存在差异,在计算时引入1个变量产量因子,产量因子为不同国家或区域的同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平均生产力与同类土地世界平均生产力之间的比[5-6]。生态承载力EC=N·ec=N·aj·rj·yj,式中:EC为某一区域生态承载力;N为区域总人口数;ec为人均生态足迹供给;j为消费商品或生产生物的类型;aj为人均生物生产面积;rj为均衡因子;yj为产量因子,表示某个国家或地区某类土地的平均生产力与世界同类土地的平均生产力的比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