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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有权角度分析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管理

2021-09-28谭彩敏

北京档案 2021年9期
关键词:隐私权

摘要:社交媒体文件的形成是社交媒体用户和社交媒体运营商共同参与的结果,两者在当中有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因此应当共同享有社交媒体文件的所有权。这种权属关系的复杂性会直接导致诸如所有权转让、管理权限划分、隐私保护等方面问题的产生,而为了破解这种归档管理的困局,一是要通过获取所有权人的归档授权来实现权利转让,二是要构建起一个多方合作的归档模式,三是要在各个业务环节注意平衡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

关键词:社交媒体文件 归档管理 所有权知情权 隐私权

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管理是近年来档案学研究的一个热点,但是,对社交媒体文件权属关系问题的研究却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如果社交媒体文件“归谁所有”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由此会引发“该由谁管理”“该如何归档管理”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此,厘清社交媒体文件的所有权归属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权、知情权、隐私权等问题是进行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研究在开展实际工作中无法回避的现实课题。

一、关于社交媒体文件权属关系的分析

在传统环境中,档案的所有权一般认为是属于形成者,但是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动态转移,其中,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必须依法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其所有权也相应地从形成者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而档案管理机构则代表国家行使对档案的占有权、管理权、处置权等;其他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无需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但必要时档案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这些属于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进行收购或征购,档案所有者也可以把属于自己所有的档案向档案管理机构寄存或者转让,在这种情况下,档案管理机构依法或者依照合同取得档案的所有权或者管理权。

在社交媒体环境中,档案文件的权属关系则要复杂得多。目前关于社交媒体文件所有权归属的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从形成者的角度认为应该归社交媒体用户所有,但是又会陷入众多用户中“谁才是形成者”的困境;一是从实际占有的角度认为应该归社交媒体平台所有,但是平台对于社交媒体文件信息内容并无实质的贡献。笔者认为,这两种意见既有合理的方面又存在不足,对社交媒体文件权属关系的分析应当综合考虑社交媒体文件形成过程的特殊性以及用户和社交媒体平台在当中各自的作用。

互动性是社交媒体的一个显著特征,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用户之间以信息内容和人际关系为基础展开各种互动,由此生成各种社交媒体文件。笔者认为,社交媒体文件可以看作是一种社交媒体信息聚合体,是由众多用户围绕某一事件、问题或者活动发布信息、评论、进行转发等而形成的,因此,判断社交媒体文件是否具有归档保存价值不仅仅在于其信息内容本身,还要考虑用户的评论、转发等互动信息。成千上万的用户评论汇集起来就可以成为代表不同社会群体的观点,可以说社交媒体文件的互动热度越高,其社会意义相应也会得到提升,作为社会“记忆”予以保存的必要性也就越高。[1]由此可见,社交媒体文件的形成者不是某个明确的单位或者个人,而是一个用户群体,其中,发布主体信息内容的用户可称之为主用户,而参与互动的其他用户则可称之为互动用户,他们在社交媒体文件形成过程中都有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社交媒体文件的外在表现形式需要借助社交媒体平台所提供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来呈现,也就是说,这些资源也是构成社交媒体文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而这些资源是属于社交媒体运营商所有。同时,运营商还拥有社交媒体文件事实上的占有权,因为社交媒体文件是存储在运营商所直接掌控的服务器上的。由此可见,运营商确实在社交媒体文件形成和存留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社交媒体文件的形成是用户(包括主用户和互动用户)和社交媒体运营商共同参与的结果,其中,主用户作为主体信息内容提供者在社交媒体文件的形成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社交媒体文件得以产生的主因;互动用户的评论、转发等互动信息不仅使社交媒体文件的信息内容进一步充实,也增加了其社会关注度,是提升社交媒体文件归档保存价值的动因;社交媒体运营商不仅在技术层面上塑造了社交媒体文件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掌握社交媒体文件存留的关键。正因为主用户、互动用户和社交媒体运营商在社交媒体文件的形成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有着各自独特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因此,他们应当共同享有社交媒体文件的所有权。

二、社交媒体文件权属关系导致的归档管理问题

社交媒体文件形成过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权属关系的复杂性,而这又会直接导致实际归档管理工作中一系列问题的产生,其中,所有权的转让、管理权限的划分、用户隐私权的保护等问题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一)如何实现所有权的转让

在现行的档案管理体制中,档案所有权的转让通过归档移交的方式完成,此后档案管理机构才可以开展相应的管理及开放利用工作,同样地,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管理也需要具备这一必要前提。

由于社交媒体文件的所有权由主用户、互动用户以及社交媒体运营商共同享有,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也需要得到三方的一致同意,否则,只要有其中一方不同意都会对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管理造成影响甚至导致无法实施。然而,要一一确认全部所有权人的归档意愿绝非一项简单的工作,因为每天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生成的社交媒体文件的数量是非常惊人的,而参与其中的用户的数量更是难以计算。例如,美国国家图书馆的Twitter存档项目在2011年2月至2012年10月每天接收的tweets數量从开始的1.4亿条上升到近10亿条,截至2013年1月就有近1700亿条tweets存档。[2]而在我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3.7万个政务微博、3000多个媒体微博发布疫情权威信息607.6万条,阅读量3647亿。[3]因此,如何实现众多社交媒体平台上海量的社交媒体文件背后无法计数的所有权人的权利转让是开展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首要难题。

(二)如何划分管理权限

社交媒体文件的形成和存留依赖于社交媒体平台,但是社交媒体运营商既不承诺长久保存用户的数据,也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例如,用户使用腾讯微信软件就意味着接受以下约定,即“腾讯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软件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你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软件及服务中的相关数据;如果你停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腾讯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你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腾讯没有义务向你返还任何数据”[4]。由此可见,社交媒体运营商毕竟是商业机构,为用户、为社会保存“记忆”并不是其追求的目标,因此,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的社会职责只能由档案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机构来承担。然而,面对众多社交媒体平台上数量庞大、内容复杂、形式各异的社交媒体文件,任何一个文化事业机构都无法独自完成相应的归档管理工作。目前国外不少社交媒体文件归档实践项目都是采用合作模式,例如,Twitter存档项目就是在美国国家图书馆、Twitter和Gnip(科罗拉多州一家数据公司)三方合作的基础上进行。[5]合作模式同样适用于我国的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通过发挥不同社会机构、组织各自的优势可以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因此,如何划分管理权限,构建一个全新的归档模式是全面开展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如何解决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

如今,社交媒体平台已经成为社会的“文化集散地”和“记忆库”,海量的社交媒体文件无疑应当作为“社会记忆”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予以妥善管理并为社会所共享,但是,公民又有保护个人隐私的迫切要求,希望在接受一定程度的隐私让渡的基础上保有“决定在何时、以什么样的方式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其信息对别人公开的权利”[6]。正因为如此,目前社会上也存在反对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的呼声,而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因此,用户基于隐私保护的原因而拒绝将属于自己所有的社交媒体信息归档是合理又合法的。由此可见,档案管理机构对社交媒体文件进行保管及提供利用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但同时不能忽视所有权人保护个人隐私的合理要求,尤其是社交媒体文件所有权人构成的复杂性无疑会增加归档管理过程中隐私保护的难度,因此,如何解决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是开展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必须思考的难题之一。

三、破解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困局的措施

(一)获取归档授权实现权利转让

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管理要以获得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为前提,因此,首先需要在法律层面确认社交媒体文件所有权人的权利及归档义务。具体来说,用户(包括主用户和互动用户)作为社交媒体文件信息内容的提供者,享有社交媒体文件的所有权,可以自主控制社交媒体文件的使用、修改、删除、传播等,一般来说,主用户的权限应当大于互动用户。同时,用户也要承担相应的归档义务,其中,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的主体信息必须依法归档,互动信息是否归档由用户自行决定,而非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是否归档同样应当由用户自行决定,但在尊重用户意愿的基础上,应当鼓励用户将属于自己所有的社交媒体信息归档管理;社交媒体运营商作为社交媒体文件外在表现形式的塑造者,同样享有社交媒体文件的所有权,为了保证社交媒体文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运营商有义务将其在服务中提供的资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档案管理机构,但仍保有其他合法权利,同时,运营商还应当承担社交媒体文件归档前的管理以及协助文件归档捕获等工作。

在实际的归档工作中,社交媒体文件所有权的转让可以分为两部分进行:一是档案管理机构与社交媒体运营商签订权利转让协议,完成运营商在其服务中所提供资源的使用权的转让;二是用户的所有权转让需遵循自愿的原则,通过获取用户的归档授权来实现,而最简单又可行的做法是将归档授权嵌入到社交媒体平台的功能设计,分别在用户注册账号、发布信息以及实施文件捕获前这三个时间节点向用户发送简明易懂的归档知情书,明确告知用户在平台上公开发布的社交媒体信息可能会被档案管理机构归档保存,建议其确认“是否同意归档”的选项,同时申明用户对归档后的社交媒体文件享有相应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户没有選择“是否同意归档”的选项,则应当默认其不同意。此外,平台还可以为完成归档的社交媒体信息添加“已归档”标志,方便用户日后能够以此为依据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构建多方合作的归档模式

如前文所分析,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无法沿用现行的形成者—档案管理机构模式,而需要构建起一个包括档案管理机构、社交媒体运营商以及其他技术支持商在内的多方合作模式。

首先,档案管理机构是规则的制订者和社交媒体文件的最终接收者,主要负责制订社交媒体文件归档标准、设计归档流程、提出系统功能需求、制订归档计划等,例如,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应当具备哪些文件属性,非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归档保存价值的判断应当依据哪些标准,社交媒体文件在社交媒体平台的保存期限应该是多久,文件捕获的流程应当包括哪些环节,应当同步归档哪些元数据等等;其次,社交媒体运营商作为社交媒体文件的形成者之一和前期管理者,一方面要根据档案管理机构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系统功能设计,保证社交媒体文件从形成之初就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负责社交媒体文件从形成到归档捕获之间的管理,包括:保证社交媒体文件存储的安全,在不同时间节点发送归档知情书以及协助技术支持商实施文件捕获等;最后,技术支持商是实施社交媒体文件捕获的执行者,主要是根据档案管理机构制定的具体规范和计划安排进行社交媒体文件的捕获、组织以及移交,其中,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捕获可以由各形成单位负责制订计划,由技术支持商实施捕获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而非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捕获则由档案管理机构与社交媒体运营商共同制订计划,定期或者按照专题不定期进行捕获、接收。

(三)平衡知情權与隐私权的关系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应收必收,可收尽收”的原则广泛开展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管理,同时,通过获取归档授权尽可能降低侵犯用户隐私权的风险,而在管理利用工作中同样也要注意平衡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

在日常管理中要切实保障用户对已归档的社交媒体文件的支配权,包括:用户有权查看已归档的社交媒体文件,可以要求对当中包含的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屏蔽或者删除,对其中错误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或者删除,以及对社交媒体文件的利用范围和利用方式提出限制要求等。在提供利用方面,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的利用可以参照现行的档案利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一般情况下是以主体信息的利用为主,因此,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应当把其他用户的互动信息屏蔽;而非政务性社交媒体文件由于信息内容普遍比较私人性,在隐私保护方面的要求更高,既不适宜进行广泛的社会利用,也不能随意进行针对公民个人的识别式利用,而应当遵循聚合使用原则,通过对大量的社交媒体文件按照不同维度进行整合分析用于学术研究、趋势预测、公共意见聚合等方面。[7]当然,无论是公民要求保障知情权,还是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都不能凌驾于国家安全、法规制度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之上,因此,档案管理机构要在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个人权利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本文系广东省档案局科研项目“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中的‘三权问题研究——所有权、知情权、隐私权”(项目号:YDK-224-2019)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与参考文献:

[1]谭彩敏.社交媒体文件归档管理研究:鉴定标准与管理模式[J].浙江档案,2018(3):10-12.

[2][5]万凯莉.美国Twitter存档项目对我国社交媒体信息归档的启示[J].浙江档案,2014(5):8-11.

[3]微报告.微博2020用户发展报告[2021-3-20].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13871951282183.

[4]腾讯.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2021-02-10].https://weixin.qq.com/cgi-bin/readtemplate?lang= zh_CN&t=weixin_agreement&s=default.

[6]李延舜.大数据时代信息隐私的保护问题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7,25(4):67-73;124.

[7]张宏.大数据背景下行政权与隐私权的冲突及应对[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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