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的检测难点和实施建议
2021-09-27李丹孙敬许涛
中国纤检 2021年8期
关键词:检测
文/李丹 孙敬 许涛
1 引言
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1](以下简称“GB 18383”)规定了第4.1条“原料要求”和第4.2条“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卫生要求”两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及检验(试验)方法,适用于以絮用纤维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服装、寝具、棉鞋、毛绒玩具、建筑用保温材料等制品检测。GB 18383第4.1条作为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检测的主要依据,分为7个条款,除第4.1.3条外,均为定性、定量检测条款。其中,第4.1.1条禁用原料、第4.1.2条限用原料、第4.1.5条短纤维含量是检测工作中公认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检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本文基于对标准理解和检测体会,对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的检测进行梳理探讨。
2 检测难点
2.1 禁用原料的识别
如表1所示,GB 18383第4.1.1条规定5类不得直接或间接作为加工絮用纤维制品的原料,简称“禁用原料”,该项目为感官检验。长期以来,禁用原料的识别是絮用纤维制品原料要求检测的难点甚至盲点,通常仅能识别出带有血液污染以及具有使用痕迹的医用敷料、病员服等明显特征的医用纤维性废弃物。除非提供执法打假证据等情形,普通实验室采用常规技术手段难以检出并判定无明显特征的禁用原料,特别是b类和c类禁用原料。

表1 GB 18383规定的禁用原料
2.2 限用原料的检测
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是指日常生活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絮用纤维制品,主要包括服装鞋帽、寝具、软体家具、玩具等,由于消费面广、品类众多、关注度高,成为实验室絮用纤维制品检测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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