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察公益诉讼赋能
2021-09-27张纯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0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本社记者 张纯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正式颁布。这部法典中,有多处表述了“公共利益”,并明确规定了“绿色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多项制度。自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下纸面,开始真正守护老百姓“餐桌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绿水青山(亦称金山银山)……直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也可称公益诉讼检察厅,以下均称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指导下,各地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英烈权益保护以及新领域保护方面,已经进行了多次卓有成效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在小满节气这天,记者走进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透过检察官们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看看民法典和检察公益诉讼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
惩罚性赔偿,为环境公益诉讼破局
公益诉讼检察哪个领域办案数量最多?自然非“环境领域”莫属。
在最高检,记者见到了负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领域的两位检察官王莉和张红霞,一看姓名就能猜到:这是两员女将。
“生态环境是公益诉讼的主要领域,就检察公益诉讼而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数量始终占到一半以上。”王莉检察官首先对记者介绍,民法典确定“绿色原则”为基本原则,对于理解、适用和补足具体规则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总领意义,并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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