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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因人施教 学用结合 多元传播

2021-09-24刘静波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检查组普法宣传教育

刘静波

2016年7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检查、评估该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为制定“八五”普法决议奠定基础,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至7月组织开展了“七五”普法决议执法检查。

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街镇、工业园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实地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执法检查组在看到“七五”普法工作喜人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普法为民提升素养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群众关心的涉法问题如何在“百科全书”中找到标准答案,有专业团队通过线上、线下公益普法宣传讲座,深入浅出地阐释解读重点问题;市法宣办、市司法局按照“人生之初” “成年之后” “成家置业” “养老继承”四个专题推出宣传沙画小视频,入选“学习强国”普法课堂频道……五年来,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普法为民,心系群众,深入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金山区宝华海湾城小区负责人向执法检查组介绍,居委会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发动群众参与修订《居民公约》,厘清法律的底线和道德的边界,小区停车管理、公共区域管理、宠物管理三大顽症得到了有效解决。居委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五年来,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融合,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社团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诚信建设、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为全面依法治市夯实社会基础。

打造精品式普法陣地。“‘嘉定法宝体验中心以阵地、活动、产品、项目‘四位一体为支撑,致力于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源、旗舰店、引领地。”在实地检查时,嘉定区法宣办的负责同志向执法检查组介绍。五年来,本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巩固普法阵地,创新引领法治文化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2000余个。杨浦“国歌展示馆”、“嘉定法宝”体验中心等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成为具有上海辨识度的普法宣传样本。

经费保障参差不齐

在肯定“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受限于普法经费的问题,我们往往只能完成规定动作,很难开展一些有亮点的特色工作。”在座谈会上,有不少区法宣办的同志向执法检查组反映了普法经费不足的问题。

“国家层面和上海层面均未对普法经费标准作出规定。目前,全市16个区,有7个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了普法经费标准,其中标准最高的是嘉定区,按常住人口统计人均2.5元,标准最低的是杨浦区,人均0.23元。”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的负责同志向执法检查组作了专门的汇报。

“作为一座拥有2400多万常住人口的超大型城市,面对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加大普法供给侧改革任务变得更加紧迫和突出,目前本市普法经费的保障力度明显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上海城市地位不相匹配。”执法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

如何解决各区普法经费保障不均衡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表示,“考虑到目前各区普法经费标准差距较大,不能搞一刀切,建议全市建立一个最低的投入标准,各区之间尽可能缩小差距。同时,普法经费也要与上海社会经济生活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普法需求相一致,有一个动态调整机制”。目前,这一建议已写进“八五”普法决议,市政府要明确“八五”普法期间全市人均普法经费最低标准,各区政府确保本区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该标准。

青少年普法不精准

“七五”普法决议提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和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成长意义重大,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本市中小学校已全面落实法治教育课时、师资、教材和经费保障,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也实现了全覆盖。但是,为青少年推出的法治教育课程是否把握住了不同学段、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需求呢,在普法的针对性上还存在短板”,屠涵英委员指出青少年普法的精准性不够,建议:“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注意保持各年龄段法治教育的协调性、连贯性和系统性,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规则意识。”

此外,法治教育师资专业化问题也引起执法检查组关注。调研中,部分代表指出:“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是制约青少年普法效果的短板。建议今后逐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校外、兼职法学师资力量的作用。”

效果如何谁来评估?

法治宣传的内容老百姓是否需要?部门普法是否“为了普法而普法”?普法的实效性如何评判、谁来监督?带着这些问题,执法检查组依托“政务微信”平台,向人大代表发放181份调查问卷,通过“随申办”平台,向市民发放976份调查问卷,还发动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孙晔委员表示:“虽然91.26%的对象表示对普法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或基本满意。但我们也要看到,线下社区开展的法宣活动,参加对象还是以老年人居多。有时存在为普法而普法的现象,未能将法治宣传和群众的法治需求结合起来,在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外来务工人员是上海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由于流动性强等原因,也是普法教育的难点。建议针对他们的特点,按照需什么普什么的原则,在普法与提供法律服务有机结合等方面多作文章,做到学法与用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增强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平瑛代表建议。

围绕普法实效性评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首先,市、区两级人大要加强对落实普法工作的监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方式进行监督,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标准体系和跟踪反馈机制,以科学、客观的数据来检验普法工作的绩效,为优化普法工作的制度机制提供实践素材。”

传播载体亟待出新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关于通过何种渠道获取法律知识,44.88%是通过手机端,24.55%是通过网络电视,7.87%是通过网络PC端,只有22.7%是通过线下讲座学习培训的形式。执法检查组表示,由此可见,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手段载体要不断推陈出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杨军委员建议:“一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夯实传统媒体的内容和渠道,尤其是要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顺应新媒体发展潮流,利用抖音号、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建立起覆盖广、渠道多元的新媒体传播矩阵,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律知识触手可及。”

“法治宣传工作要开创新局面、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要用好上海文创产业资源,在地方民俗文化中融入法治元素,打照家喻户晓的法治文化产品;要结合上海城市精神与城市品格,充分发挥上海作为中国共产党诞生地的红色资源优势,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对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上海法治故事。”张辰委员说。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推进法治上海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需要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夯实依法治市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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