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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即别处

2021-09-24李以亮

野草 2021年5期
关键词:组诗汉语诗人

李以亮

在众声喧哗的汉语诗歌里,黄洪光一直是我熟悉和极易辨认出来的那个声音,这个声音为《春服既成》和《烟草史》所代表。也许我并不能轻易将它定义,但是每次读到,我绝不会认错。只不过有一些时间没有读到他的新作了,除了暗自依旧保持着期许、关注,我内心的疑虑或许也是有的。而《罂脰湖华章》的出现,不仅有力打消了我的疑虑,更让我肯定地相信,他曾经的那个“神勇”的状态又回来了!因此,虽然在忙忙碌碌,我也一直没有忘记要将个人的阅读体会,匆匆记录下来。

黄洪光是蜀人,定居江南已经很久。因此,对于诗题中的“罂脰湖”之所指,我仅凭推测大体已能断定。诗人采取这个古意盎然的名字,大约是用来借指自己生活的那一带区域,具体来说,就是宁波鄞西的南北走向的一条狭长水带,亦即今日之广德湖。这些地理知识肯定不难查到,也不是我关注的重点,倒是这种并不罕见的命名方式,引起了我的联想和沉思。

黄洪光将诗思落脚于自己生活的罂脰湖,不会只是一个感性的偶然,而即便是偶然,其背后是否仍然存在某种有待揭示的秘密?

曾几何时,诗人们似乎普遍地信奉“生活在别处”这一信条,时至今日,兰波此语的意义也不能说就可以轻易否定。不过,时代总是在变化,无论在诗学上、还是在人生哲學上,并不存在什么金科玉律,可以一成不变,而诗人的神经,恰恰总是在“变与不变、不变与变”之间走着钢丝。就“生活在别处”而言,它就完全无效了吗?我看未必。没有“别处”的诗人也许根本不存在。只是长期以来,当诗人们将“在别处”的意义无限夸大,使诗歌几乎失去它的根基,而诗人几乎忘却“此存”的意义时,这个时候,必然“二律悖反”,反拨就成为必需。且不说诗歌史上的例子,即使只就某个具体的诗人而言,由青春期的高蹈,回到踏实的人间烟火和肉身实存,大抵也是一种趋势(如果不说是一种成熟的必然)。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是没有风险,要知道兰波本人在“落地”的过程中,也付出了放弃诗歌的代价。

进一步说,“落地”未必是对“在别处”的简单否定。无论弗罗斯特,还是莫言,又或者福克纳——三人都是我理解中的大诗人——他们都不是“在别处”的否定者,毋宁说,他们恰恰都是“别处”的构建者,各自在属于自己的“一块邮票大的地方”,为“别处”和“此在”找到了一个水乳交融的诗性空间的存在,在他们那里,此处即别处。而实现这一点的途径,无疑是凭借诗人惊人的才华,即洞察力、想象力及语言才能。“罂脰湖”是不是黄洪光的想象和诗歌的起跳板?在他这里,“此在”和“别处”是否也会相遇?他会为我们建构出怎样的一个诗性空间?

我宁愿不把《罂脰湖华章》视为一首长诗,因为其散点透视、随意松弛的结构,以及即兴的,时有回旋、时有游离的主题,我更愿意将它看成组诗,而且是一种开放的、富有弹性的组诗;就组诗的各部分而言,其联系也呈松散、平行的组织,它们在风格上的相近性,要多于主题和内容上的关联。所以我在反复阅读这组诗的时候,并不十分注意或剖析其组成结构,而更多地注重对整组作品的氛围的把握,以及对各部分的细读。——顺便一说,这也是我阅读当今大量标题为“组诗”的作品时,通常采取的方法,因为我发现这些名为“组诗”的作品大多不是以主题互相勾连,而是以彼此分散独立的作品组合集结而成。

《罂脰湖华章》的开篇,《罂脰湖的傍晚》犹如一幅速写,而这幅速写其实充满动感,实现了如莱辛所要求的美学上的“化美为媚”,亦即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所谓“化静为动”。如果说在诗中“我”是隐身的,是一种“无我之境”,而当“我”所眺望的事物涌现,“裹挟着你/一道把夜幕拉将下来”,这首诗本身也就为整组诗拉开了一道布景。此诗本身虽然是“化静为动”,却写得不露声色,语言恬淡、舒展,达到了以动写静、以动衬静的效果,诗歌充满静气。虽然它只是一首小品创制,无论在技巧运用上、还是在语言调度上,我都看到了在当今诗人身上很少看到的速写的功力。

接下来是《罂脰湖边的妇人》。我知道这是黄洪光一直擅长的题目。我注意到他喜欢用这个时人已不大使用的词语:妇人。欣赏者可能觉得它有古风,不喜者也许会嗅出某种“糟粕”的气息。对此,我并无臧否、亦无成见。诗人有化腐朽为神奇的特权,也常常会有在点石成金时的失手,全凭具体的操作。据我了解,黄洪光不是一个身染暮气的“油腻男”,他的现代气息其实很足,不同的是,无论他有着怎样现代的思想、怎样特异的经验,他总是习惯于“不显山、不露水”——此正是我理解的高妙之所在。在诗歌上,他也是如此地表现。从整体上看,我认为他的现代性(抑或“先锋性”)往往是内敛的,其尖锐的一面往往被暗藏,换句话说,其尖锐更属于“骨子”而不是表现得锋芒毕露(我知道,这也使他遭受不少的误解)。回到《罂脰湖边的妇人》,黄洪光在此又是旧题翻新了。再一次,他施展其举重若轻的手段,看似云淡风轻,却有笔力千钧。

那使我邂逅“她们”的命运

也必然是使我失散“她们”的祸首

起笔显豁,如若说成“没有邂逅就没有失散”这样的平淡语,肯定不会有这般振聋发聩的效果。仅仅两行,压缩进了多少丰富而深切的人生经验,既有痛切之感,又不乏“放下即实地”的超然,因为“我”已领悟命运的操盘游戏,既然邂逅的命运也必然是失散的祸首,应该说,“我”将不会再落入肝肠寸断的境地了吧?但是不,诗的结尾,异峰突起:

令我巴心巴肝的世界哟

你应该永远不能对我放下

你那无时不在的拷问了

在这里,黄洪光诗歌的现代性又一次被处理得含蓄而尖锐。就其主题(存在之义的追问)而言,他采取的是“正话反说”(不是我拷问世界而是世界在拷问我——如此,诗思就显得更为谦卑、也更为独到),等于说,不是我要拷问世界,而是世界永远不会放下对我的拷问,且拷问无时不在。这样的结尾,就使整首诗具有了一种复调的丰富性:它在“领悟了命运”和“永远不能摆脱世界的拷问”之间彷徨反侧,诗歌因此也就有了一种荡气回肠的情调和高度。

是的,是“高度”。我常引用法国人的一句话:“没有无高度的诗。”也正是高度,一种内心独具的精神高度,或者是纯粹、或者是美,它使诗成为诗,而全然不同于“散文的世界”的“无意义”。换句话说,诗就是在无意义的地方发现意义,反之亦然。这样看,《那不过是》虽不似《罂脰湖边的妇人》那么令人荡气回肠,却仍然具有因专注或者因想象而幻化出来的迷人高度。它有个不起眼的开头(前两节),接下来的后两节,却迅速挽救了全诗。作者由实到虚的转化,不仅没有一脚踏空,反而有效营造出了一个空灵、纯美的情调,成就这首诗的,无疑还是主体精神上的高度。而《1月20日颂》也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礼拜二下午罂脰湖复活事件》写得稍微有些铺张,忽而超现实、忽而很现实,在我看来,其内核就在作者笔下的这番顿悟:

十分钟前他在案头的连篇累牍中挖掘到一个事实:

他经年累月所在的工作区域

位于已消逝了一千年的罂脰湖湖底

它构成了全诗的核心,也是统领全篇的诗眼;它同样是正话反说:既然现在所在的工作区域就是已经消逝了一千年的罂脰湖的湖底,那么,一千年后的罂脰湖的湖底何尝不可以悬浮在人头顶上的某个地方起伏?此诗有着黄洪光的诗歌一贯擅长的特点:捕捉出神的瞬间,从而营造出一种恍兮惚兮的氛围,呈现诗人神思的状态,却不将诗思所抵达的意义点破,收到“暗示”的效果,因为我们明白,一如马拉美所说:“说出是破坏。”这首熟稔使用象征主义手法的诗,构成了组诗中浓墨重彩的一笔,读之令人击节。

而诗歌写到这里,作者似乎才真正进入了状态。故而,其后续的《罂脰湖的下午》《在寻常巷陌间》《四月》《罂脰湖的回忆》以及《设若困我于罂脰湖湖心岛》等诸篇,直到收尾部分看似闲笔的《罂脰湖断片》,都可圈可点。这些作品,都有着黄洪光诗歌惯用的“灵视”视角,饱含一贯的温婉、娴静的气息,且似又多出了一些沉郁之气,这些在《罂脰湖的下午》里,体现最为明显。而在上述诸篇中,《设若困我于罂脰湖湖心岛》我认为无疑写得最好,也是重中之重。细读之后不难发现,作者起句采取的仍然是一种悖论式的引人入胜的招式,将佯谬置于读者猝不及防的开头,继而如剥笋一般逐层打开。此诗的思辨,因為其鞭辟入里和现身说法的生动性,丝毫不给人以枯燥之感。这首诗在剖析“渴望”与“困惑”之间,回荡着哈姆雷特式独白的自我争辩、自我审视,写得十分大气、开阔,有句有篇,可谓浑然一体。我以为,即便仅此一首,这组诗也可称汉语诗歌的一大收获。

若干年前,有著名的诗人自海外归来,大谈诗歌的“汉语性”。何谓汉语性?在我看来,汉语性显然不应该是在“与国际诗歌接轨不成”后的退守。汉语性是有的,它就蕴涵在自《诗经》《离骚》到唐诗宋词所代表的古典诗歌传统里,而继承我们的汉语性,关键在于激活古典诗学迄今有效的成分,理所当然不意味着重拾简单的平仄韵律、缘情境发、师法自然,更不意味着重返农业社会的诸审美意象,此种“继承”不仅早已被证明为雕虫小技,也并不能赋予汉语诗歌新生的活力。果欲寻求“汉语性”,面向现代与未来的世界的开放精神就是不可或缺的。就此而言,此组诗作中的《夜雨》《白露》《在节气里寻找欢聚的由头》和《惊蛰》诸篇,对于我们不无启示意义。

“以诗论诗”,这在现在似乎也成为了当代诗人的一大主题。还有不曾写过“以诗论诗”之作的诗人吗?以诗论诗,不仅成为当代诗人“不得不”为之的现象,似乎也成为诗人“专业性”(如果不说是职业性)的证明。波兰诗人扎加耶夫斯基曾在《反对诗歌》一文里质疑过“为诗一辩”的奇怪功效(因为在为诗辩护的同时,对诗的怀疑就已在先),他同时也无奈地承认它几乎就是一个现代世界的普遍现象。在黄洪光的这组诗作中,同样有两首以诗论诗的“元诗”引起我的注意:《5月28日颂》和《围棋与写诗》。我推测黄洪光并无故意以诗论诗的意思,只是在审视自我的生活时,遇到了“诗的问题”,且其本意也不在于为诗辩护。《5月28日颂》是这样的叙述:

劳碌一天坐下来俯就的晚餐,已毕多时

我似乎放松了下来,当在手机上遇到

三首诗。它们都描绘了一个人的幸福时刻

我对妇人说,一个老年人竟然写出了这么

真切的诗行,这叫我欣慰

她的兴趣那时还不在这里,她关心的

是我坐的时间太久,不利于健康

那么我的确需要把自己搬走了

这个意识在升起来,我能结实地感受到

我开启了打算,要去帮她把高处的东西拿下来

我还打算穿上跑步鞋去到楼下

这个时候,谁去都会融进黑夜

但更响亮的心想是:快结束这些诗行

把这忽然触及到的舒放继续切换下去

我在这世界的最里面催着我

在读到他人的诗的“欣慰”与“快结束这些诗行”之间,诗人似乎无意久作停留,这从多个跳跃性的“切换”之举便可一望而知。只是在此我们应该多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呢?我的理解是:诗是重要的,但绝不是唯一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关于古典诗学的“功夫在诗外”的问题,亦即它不仅仅是一个写诗本身的问题,更是一个生活的问题、存在的问题,由此切入,“我在这世界的最里面催着我”,这里所谓的“催着”到底是什么意思、又“催着我”什么,当不难理解。

与这个问题相联的,《围棋与写诗》也是一首“以诗论诗”之诗,它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以诗论诗,而不是方法论上的以诗论诗。我甚至认为,也许只有诗歌教授才会无趣地从方法论的意义上“以诗论诗”,真的诗人则只会选择在本体论或者存在论的路径上写作“以诗论诗”之诗。我承认我可能不免武断,但我从《围棋与写诗》似乎又找到了证明。全诗如此,值得照录——

比起写诗带给我的痛苦和厌倦

前者时间上虽然来得更早,但程度上却要轻很多

整个大学生涯里,我以独坐宿舍自弈最為著名

这两样嗜好,都强化了我石上栽花的人生理想和命运的格调

幸好它们都是我撩开日常和庸众向大师致敬的口子

诗人将“围棋与写诗”并置,仅仅因为这是他个人真实的经历,在对比检视之中,他发现了两者之间存在的共性与差异所在:它们都带给我痛苦和厌倦,只是或早或迟、程度不同。两种嗜好的成瘾性,造成了诗人的反讽态度,他将“写诗”暗喻为“自弈”,这是一盘需要独自完成的棋。诗写到这一层,应该说已经不俗,但是也不过“不俗”而已。黄洪光的“棋高一着”之处,还在后面:“这两样嗜好,都强化了我石上栽花的人生理想和命运的格调/幸好它们都是我撩开日常和庸众向大师致敬的口子”。“石上栽花”已经足够令人惊艳称奇,“撩开日常和庸众”也足够气度不凡,而终归于向大师致敬,则尤其难得了!必须说,仍然是“高度”成就诗歌。沃尔科特曾经感叹“敬畏”在我们这个时代的缺席(参见其《火山》一诗),黄洪光却坦然宣告自己向大师致敬的“诗歌发生学”,这番袒露出的心迹,因其直白而更具冲击的力量。

在隐喻的意义上,《废纸篓》也可以理解为一首“元诗”,只是它写得更为含蓄、更为开阔,可以不限于对写作本身的宣言,而指向更深层面的人生哲理的表达,却仍然在本体论上将写作与生活统一了起来。

作为整组诗歌之收尾的《罂脰湖断片》,不少似为闲笔、随意之作,但是也正因为有了“高度”的存在,也令人不可等闲视之。如《花朵》,“小诗不小”:

每回我凝视着鲜艳的花朵

在它们的眼耳鼻舌身上就会察觉到红尘滚滚

整个儿的我会舒缓过来

那股凡生命皆具的依恋之情会顿时泛滥开去

小诗不小,很好地证明了“器识为先、文艺其从”的古训。这也是一个诗人终生需要践行的真知。正如诗人在《正确的路》中所写,犹如一次“荒山中的独行”

……

太阳照得天地光光明明

风吹着坡上的草木低低伏伏

洞见忽然来到心头

它是你不能轻易写下的一刻

它的开始那么羞怯

不容旁人丝毫的感知和窥视

只容枯叶蝶扇翅似耳语

【责任编辑黄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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