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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元年,我们该做什么

2021-09-24安永碳中和课题组

商业评论 2021年9期
关键词:二氧化碳能源目标

安永碳中和课题组

刚刚过去的2020年,除了新冠病毒在全球肆虐,你是否也感觉到了气温有点特别?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显示,2020年是有(气象)记录以来三个最暖年份之一。2020年6月,北极圈内的一个西伯利亚小镇居然达到了38℃的高温!这也是北极圈内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温度。其实,不只是北极,2020年全球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上升了大约1.2℃,气温的上升速度远远超出预期。

要知道,全球平均气温每升高1℃,海平面可能会上升超过2米,这会导致像巴厘岛、马尔代夫这样海拔较低的沿海地区的面积逐渐缩小甚至消失。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2℃,全球99%的珊瑚礁都将消失,水资源将变得极度紧张。有研究认为,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5℃,地球的整体环境将被完全破坏,甚至有可能引发生物大灭绝。

为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减缓全球变暖趋势,2015年12月,近200个缔约方共同通过了《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这一协议的目标是将21世纪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2℃之内,并寻求将气温升幅进一步控制在1.5℃之内。

我国碳排放量高,能源活动排放占比大

导致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是人类活动不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2018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为96亿吨,占全球总量的1/4以上,居全球首位,排放量是美国的近2倍,是欧盟的3倍多。尽管总量偏高,但我国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为6.8吨,远远低于美国人均15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行业来看,2018年我国发电和供热行业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占全国总排放的51%,碳排放量远高于其他行业,这主要是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特征决定了当前发电和供热行业仍以燃烧煤炭为主。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占比为28%,是第二大碳排放行业。钢铁、水泥、化工等工业的生产过程由于对化石能源高度依赖,因此产生了较多的碳排放。此外,交通行业和建筑行业的碳排放占比分别是10%和6%。可以看出,目前许多行业的能源结构与节能环保的要求相比仍显得格格不入,行业低碳、零碳改造刻不容缓。

碳达峰、碳中和的概念体系

为了推动我国低碳绿色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正式向世界递交了我国减排的时间表。

这里提到了两个关键概念——碳达峰和碳中和,也就是我们通常在各种新闻报道中听到的“双碳”目标或“30·60”目标。

碳达峰,是指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不再增长,并逐渐下降的过程。碳中和,是指在特定时间内,每一个对象(可以是全球、国家、企业甚至某个产品等)未来“排放的碳”与“吸收的碳”相等。这里的碳排放狭义上是指二氧化碳排放,广义上是指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

为什么要同时确立这样的“双碳”目标?这是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关联。我们只有实现了碳达峰的目标,才能进行碳中和的行动。前者实现时间越早,越有利于后者进程的推进。留给碳中和的过渡时间越长,减排工作的压力就越小,对经济的影响也越平缓。

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在节能减排上的行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外承诺的2020年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40%~45%,已于2019年提前实现。近些年来我国的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已经基本遏制了碳排放加速增长的趋势。可以说,我国节能减排的时间表一直在超前推进。

此次“双碳”目标的提出标志着我国进一步加大碳减排力度,在2021年全面开启我国实现碳中和的新征程。

为实现碳中和,国内外领先企业这么做

碳中和不仅是国家层面关注的重点议题,更是企业应承担的重要责任。

科技巨头谷歌(Google)早在2007年就承诺致力实现碳中和。谷歌针对其数据中心的能耗问题开发和使用能效更高的制冷系統,并联合Deep Mind利用机器学习不断优化;针对其办公场所,谷歌获得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认证的面积越来越大,园内充电桩和共享单车数量不断增多。与此同时,谷歌对可再生能源大量投资,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与自身能源消耗相抵的方式在2017年实现了“净零”排放,并通过购买碳信用额在2020年实现了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碳足迹的“清零”。在实现公司碳中和后,谷歌开始将目光放到供应商减排方面,投资27亿美元,为供应商提供新的清洁能源供应。谷歌计划2030年实现全天候无碳运营,届时谷歌的数据中心和办公场所将实现100%由清洁能源供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峡集团”)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是第一家宣布碳中和时间表的电力央企,宣布力争于2023年率先实现碳达峰,2040年实现碳中和。目前,三峡集团的清洁能源装机占比高达96%。近年来三峡集团也在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2020年,三峡集团新能源新增装机超500万千瓦,总装机突破1,6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突破9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突破700万千瓦。

一场速度与质量的博弈

碳中和意味着从化石能源时代向非化石能源时代过渡的开始。从人类历史上的两次工业革命的经验来看,煤炭、石油等能源的获取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国的兴衰。未来多数化石燃料将退出历史舞台,哪个国家能够快速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哪个国家就能够在新的国际格局中成为领导者。

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说,碳达峰是一个伴随着国家经济和技术发展的自然过程,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实现,通常有50~70年的过渡期,而留给我国的时间却只有30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个拥有超过14亿人口的国家若能实现如此大规模的社会和能源转型,必将成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也必将对世界环境做出巨大贡献。

我国目前仍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期。经济高速增长时,每一单位GDP的增长都将进一步带来碳的排放。未来十几年,要想基本实现现代化,能源需求还需继续保持合理增长。如果我们当下停止发展,全面主攻环保减排,经济势必会大受影响。能源消费增长和节能减排的压力并存,我们该如何用30年的时间,走完发达国家50~70年所走的路程?我国能否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道路上再次向世界展现“中国速度”?这是一次对我们国家的大考,需要社会各界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的努力。

碳中和“公式”描绘行业脱碳之路

通过对各行业碳中和路径以及支撑保障体系的研究,我们提出了碳中和“公式”。但其实这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数学公式,而是一种数学表达关系,目的是希望通过简单的方式告诉大家怎样才能达到碳中和的“0”排放目标。

对于能源供给侧,清洁能源替代以及清洁能源输送和储存是走向碳中和之路的关键。对于能源需求侧,则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经营过程的低碳化实现减碳。其中,生产运营低碳化包括生产原料代替、电气化改造及生产运营技术的改造。但是仅通过行业自身努力仍无法实现零碳排放的目标,那么这些碳又该怎么去吸收呢?答案是发展负碳吸收技术,通过负碳技术去吸收剩余的碳。

负碳吸收技术主要包括三种:碳汇、CCUS、直接空气碳捕集。

碳汇是指生态系统中的植被、土壤和微生物等利用自身的碳循环,将二氧化碳固定起来。当生态系统固定的碳量大于其向大气中排放的碳量时,该系统就成了大气二氧化碳的汇,简称碳汇。我们每天见到的绿树、青草、灌木都是碳汇的一个小小的单元。

CCUS (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ge,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是指捕集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再将其投入新的工业生产中进行循环再利用的过程。CCUS技术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的捕集、利用与封存三个环节:捕集(C)是指利用碳捕集技术将二氧化碳从工业生产排出的混合气体中提取出来的过程。经过捕获、压缩后的二氧化碳通过管道、罐车、输气船舶等方式运输,最后再将二氧化碳注入地下岩层进行封存(S)。经过处理之后的二氧化碳不但不会危害环境,还可以在地质、化学、生产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再利用(U)。

直接空气碳捕集 (direct air capture, DAC),就是指从空气中直接吸收或吸附二氧化碳。其原理是通过吸附剂对二氧化碳进行捕集,完成捕集后的吸附剂通过改变热量、压力或温度来恢复原状并用于再次捕集,而纯二氧化碳则被提取并储存起来。

无论是行业自身减排还是发展负碳技术,其实都离不开自己的投入和技术的飞速发展,如通过绿色金融市场为企业“输血”和新一代低碳节能技术等的融合发展。这时,资金投入和技术发展将以“指数级”能力加速各行各业的碳中和建设进程。(参见副栏“碳中和‘公式”)

对企业的建议

自我国政府提出“双碳”目标后,碳中和已成为企业宣传热词。从高耗能企业到新兴科技企业,不断有企业加入到碳中和的队伍中来。众多能源央企率先响应,纷纷表示力争提前碳达峰;各大金融企业紧随其后,宣布承销首批“碳中和债”;同时,互联网巨头也加入到碳中和竞赛中来。

但目前来看,相较于国外很多长期致力于碳减排目标的企业而言,我国仍有一大部分企业对于承担减碳目标的自发意识明显不足,很多企业空谈碳中和理念,并没有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行动路线,也没有明确的碳排放范围。同时,很多企业避重就轻,绕开核心减排,只是在植树造林这种“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al-based Solutions, NbS)上做文章。那么如何才能避免企业的“投机”“搭车”心态,不允许其只谈不做,让企业真正科学认知碳中和呢?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行动。

1.摸清自己的“碳家底”,明确碳排放范围

企业实现碳中和的重要依据是明确其生产和运营范围内的碳排放量,做好碳排放核算工作是企业开展碳中和工作的基础。

企業全价值链的生产运营活动有很多,每个企业的碳排放范围应该如何界定?一般来讲,碳排放范围可参照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The Greenhouse Gas Protocol),它将企业碳排放范围分为范围1、范围2和范围3。其中范围1是直接排放,范围2和范围3是间接排放。

范围1是指企业自有设施的排放,例如制造业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能源行业的燃料燃烧等;范围2是企业消耗外购能源导致的供能机构的排放,例如企业外购电力和蒸汽产生的排放;范围3是指其他所有排放,包括外购商品和服务、上下游产业链以及售出产品的使用过程等的碳排放量,例如员工出差、上下游运输及分配和租赁资产等。

目前国内企业大都没有明确在哪一类碳排放范围实现碳中和,如果没有明确排放范围,那么企业提出的碳中和目标就会存在歧义,也不具备任何可比性。

2.在明确排放范围的基础上,企业需明确排放总量,即开展碳核算

企业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有两种国际标准核算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4标准,例如企业碳核查,就是核算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只包含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在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碳减排量核查工作中常用到这一方法。根据ISO 14064标准,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二氧化碳当量总额计算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二种方法是基于ISO 14067标准,该方法除了统计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还统计了范围3的排放,可以测算技术方案的碳排放,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对比评价,同时也可以测算企业的碳足迹,用于企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核算。

第一种方法容易核算和核查,而第二种方法涉及供应链全过程的排放,较难准确核算。但是,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核算,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进行大量的直接碳排放,无法达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门槛,企业很难改进,限制减排潜力的发挥。因此,对于大多数并不是直接高碳排放的企业,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法核算,测算全价值链的碳排放水平。

3.结合企业特征,制定科学的碳减排目标

当算清当前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后,企业要围绕自身业务特征,结合我国“30·60”双碳目标,制定自身的碳减排目标和规划,并配合出台自身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

企业在制定碳减排目标时,可参考“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发布的指南,制定符合《巴黎协定》的科学碳目标。

SBTI要求企业设定科学碳目标时,应覆盖企业至少95%的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量,鼓励企业努力根据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1.5℃内的情景设定碳目标。当企业范围3的排放量超过企业总排放量的40%时,企业需要制定范围3减排目标,且目标设定应至少覆盖范围3总排放量的2/3,某些特定行业必须制定范围3目标。

在制定碳中和目标时,建议企业将目标分解成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主要目标可以是企业于某年实现碳中和,次要目标则可以是碳排放强度较某年下降的比例。

4.制定具体的行动路线图

明确具体的减排实施路径是确保实现各关键时间节点目标的前提。根据前文所述的碳中和“公式”,碳减排路径分为五大类。在能源供给侧,第一类是清洁能源替代,如煤改电、利用风能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等;第二类是清洁能源输送和存储,如儲能。在能源需求侧,第一类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节电和节蒸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提高原料利用率等;第二类是生产运营低碳化,包括开展原料替代(如钢铁行业的废钢代替铁矿石)、电气化改造(如发展电动汽车)以及技术改造。最后一类是发展负碳吸收技术,主要是指CCUS技术。采用这些方法后仍存在“减无可减”的剩余碳排放企业通常可以进入碳市场购买碳排放配额,还可以购买绿色电力指标,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参见副栏“各行业脱碳路径”)

企业应如何将具体的减排行动融入生产运营中?通过分析欧洲领先企业的减排行动,我们总结出几点落地建议。首先,成立企业级减排项目小组,由公司高层作为小组领导,以更有力地推动减排行动,并定期审查各部门的减排成果。其次,将公司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细化为各部门的减排目标和路线图,并将减排目标纳入部门负责人考核体系,设置环境关键绩效指标(Environment KPI, E-KPI),提高内部各运营环节的减排积极性。最后,设立公司“碳税”,在公司内部交易中,通过建立模拟市场的方式将碳税成本计入模拟利润计算,让各部门主动承担起减少碳排放的责任。

例如,某大型集团在2012年开始实施碳税责任制,各部门使用内部高碳产品或服务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碳税(每吨15美元)。这些碳税不仅将影响部门利润,而且各部门需要将这些碳税“真金白银”实际缴纳至集团总部,形成碳减排专项资金(carbon sink),用于低碳技术的研发。

5.“核心减排”是重点,发展培育低碳技术

实现碳中和意味着企业要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上做深度调整,而不只是过度依赖植树造林等碳抵消方式。由于森林种植面积和土地面积有限,因此我国可开发利用的碳补偿“额度”有限,也就是说,NbS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固碳,有助于实现碳中和,但它并不是“万金油”,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例、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才是企业碳减排的重点。这就需要企业围绕核心业务,在工艺和技术方面加大研发和投资力度,拓展低碳转型的解决方案,确保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升级。大力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技术是实现碳中和的根本路径。

6.建立全供应链碳中和管理体系

目前一些先进的企业已经开展全供应链的碳减排工作,并且要求供应链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加入碳减排项目小组,将低碳环保作为供应商筛选指标之一。例如,某科技公司在过去十多年对每一款产品都做供应链碳排放的调查,并发布产品碳足迹结果。还有一些制造企业将供应链上游材料碳排放指标纳入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中,为企业供应商选择提供决策依据。另外一些企业每年与每一家关键供应商共同制定减排目标,并且在年末审查其是否达成年初目标,将审查结果纳入下一年度供应商遴选指标。

7.运用数字化转型赋能

当前,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工厂、智慧建筑等的建设是全面展开碳减排运动、实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而智慧的“抓手”离不开数字技术赋能。对于企业来说,数字技术创新是催生企业发展新动能的核心驱动力,能为企业带来新链接、新流程、新业务和新业态,企业的低碳发展路径离不开数字化转型。因此,企业要想实现碳中和,就要根据自身所处行业积极参与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建筑等的布局,主动把握甚至引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转变现有的生产管理理念,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8.注重碳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在面临同类商品的选择时,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业务透明度高、主动披露对人类和地球有何影响的企业的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企业进行透明和可持续的信息披露,从而增强产品竞争力。在碳中和目标下,企业作为碳排放的主体,更有责任进行高水平的碳风险管理和高质量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碳风险管理体系,系统评估碳风险。在信息披露方面,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符合政府或市场规定的报告披露要求,并参考相关国际标准。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多种披露形式,回应市场关注点,并参考综合報告理念,全面展示企业财务和非财务数据。

9.评估碳减排成本,应对碳关税对经济的影响

碳关税将加大出口企业的成本,剥夺某些碳排放量高的企业原有的成本优势,改变行业竞争格局。比如欧盟2021年3月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议案,焦炭、石油精炼产品、采矿和采石等行业将直接受到影响。由于我国钢铁企业碳排放量大,出口欧盟需要缴纳高额的碳税,而碳效率高的外国钢铁企业支付的税费将比我国钢铁企业少50%,因此相较于其他国家碳排放较少的钢铁企业,我国钢铁企业将丧失成本优势。为减少碳关税的影响,企业一方面要积极执行绿色低碳发展的方针,另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各国政策的最新动向,评估碳成本,将碳成本纳入企业经营决策中,及时衡量碳价格对产品和其他相关成本的影响,并将之纳入提供给管理层的成本会计报告。

碳中和意味着一场新时代浪潮的来临。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愿意不愿意参与,它都将从方方面面影响社会发展和你的生活。与其被动接受碳中和,不如主动拥抱它。

在不断加剧的全球气候变暖面前,实现碳中和绝不是终点,它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成果。未来我们要在碳中和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负碳排放、去除二氧化碳的“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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