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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五位一体”协同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

2021-09-22卢路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品牌研究 2021年18期
关键词:五位一体普法法治

文/卢路(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一、五位一体“智慧法治”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的背景

(一)是电力行业推动全面依法治企向纵深发展的需要

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正在全面融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必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地把依法治企作为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现依法治理、合规经营、规范管理协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防范企业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依法治企是治企之道、强企之基,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国内外大企业经验教训表明,企业越大,经营发展就越依赖法治。犹如一艘巨轮在大海航行,法治就是压舱石。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很有可能带来巨轮倾覆的大风险。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党纪国法和各类规章制度越来越细,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国家各部委更是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检查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对企业而言,许多以前广泛采取的一些做法和经营方式,过去或许是合规的,现在可能就是违纪;过去或许是违纪的,现在可能就是违法。公司系统在合规经营、规范管理上还需要进行风险排查,特别是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招标采购、燃料管理、财务管控等方面,否则将给企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面对当前的外部形势压力和内部现实状况,我们必须紧紧打造“智慧法治”这一有效途径,以法治来引领和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把依法合规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检验结果的标准,切实强化制度执行,消除风险隐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三)是建设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电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发电企业如果不及时转换理念,果断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很容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到淘汰。江苏公司积极落实集团公司战略部署,制定贯彻集团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一流的企业离不开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管理离不开一流的法治支撑和保障。面对新战略、新目标、新要求,必须切实强化法治工作,以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以法治思维引领创新驱动、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法治工作的价值创造能力。高效运用“智慧法治”管理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和内控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五位一体“智慧法治”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的内涵和主要做法

图1 组织结构框架图

江苏公司在依法治企的大环境下,整合公司资源,构建以“制度保障”“风险防控”“案件管理”“队伍建设”“法治宣传”的五位一体“智慧法治”体系,形成法律、内控、审计、财务等部门各司其职、有机配合、相互支撑的法治建设工作网络。借助信息化系统“大数据”监控平台,着重从安全环保、市场营销、成本管控、运营效率、企业活力等几个方面着手,查找和分析管理漏洞。利用法律风险评估法,采取对标指引、问题导向的方法,实施以各职能部门为控制对象,对涉及人、财、物、事权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制度体系、管理机制系统梳理,全面分析辨识和排查出关键领域潜在的法律风险。从体制机制、岗位设置、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等方面,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采取进一步整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管理水平提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战略目标

1.明确战略目标

切实加强党对企业法治建设的领导,主动适应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肩负起江苏公司“做好煤电大事,扛起引领大旗,打造价值高地”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争当集团“战略落地的实践者、深化改革的示范者、价值创造的引领者、一体化协同的执行者”时代定位,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江苏公司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可持续发展。

2.确立总体目标

实现江苏公司法治工作“一个提升、两个融合、三个转变、四个增强、五个减少”。“一个提升”即:法治工作从专项业务工作向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提升。“两个融合”即:法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法律风险管控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三个转变”即:法治建设由主要依靠法律人员推动,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变;法治工作由法律部门单兵作战,向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转变;法律管理由办理诉讼案件为主,向法律风险事先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积极救济维权一体化共同推进转变。“四个增强”即: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显著增强;法律工作队伍力量显著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整体能力显著增强。“五个减少”即:过错法律纠纷案件大幅减少;法律风险隐患问题大幅减少;违法违规现象大幅减少;无证法律工作人员大幅减少;法律风险防控的“死角”“盲点”大幅减少。通过持续努力,实现动态归零。

图2 五位一体“智慧法治”建设体系模块

图3 “智慧法治”建设管理体系构建及运用流程图

3.建立“智慧法治”建设三年规划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集团公司、江苏公司法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建立“智慧法治”建设三年规划,重点任务分为五大方面包含15项具体要求,确保企业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组织机构,确立制度标准

1.建立组织机构

切实加强对公司“法治江苏公司”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公司党政领导、法律部门、其他各部门在建设法治企业中的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公司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建设大格局。

2.完善保障制度

增强企业内部协同监督作战能力。充分发挥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作用,加强全面风控、财务、法律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印发《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治企考核管理办法》,深化激励与考核,将合规经营、依法治企等情况纳入对所属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体系,提高企业内部监督整体效能。

3.加强教育引领

持续加强对公司全体员工遵守法律法规的教育,丰富专题普法宣教内容形式,积极组织观看国资委组织的各期法治讲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系列普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4·15五法”和保密普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安全生产月普法、应急管理普法、《民法典》普法、《档案法》普法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实现线下普法和线上普法综合联动。同时鼓励普法成果产出,公司系统两项作品被评为集团公司“保密伴我行护航新时代”保密宣教活动优秀作品。紧跟时代节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积极适应集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等不断创新。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除专题性集中普法外,善于综合利用公司内网法治宣传教育专栏、普法微信客户端、融智学习、学习强国等线上、掌上平台,开展经常性普法活动,推出“法律知识每日一问”“以案普法”“盘点每月新法律法规”等普法形式,打破时空限制,覆盖系统内全体员工,提高了普法效率,增强了普法实效。

(三)细化流程标准,构建法治建设模块

江苏公司通过构建以“制度保障”“风险防控”“案件管理”“队伍建设”“法治宣传”五位一体的法治建设体系,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流程。

1.制度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授收合理、权责明确、管办分离、管控有力、运转高效的规章制度体系,扎牢扎密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规范经营。要加强合规建设,从思想根源、内心深处将合规重视起来,学习借鉴华为公司的先进经验,推动合规管理有效实施,注重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努力形成全员合规的良性机制。

2.风险防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于集团公司而言,法治就是改革发展的“航标线”“基准线”,必须发挥好支撑保障作用。要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把法治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全流程、全覆盖。进一步做好对投资并购、资本运营等重要领域的法律保障。严防境外法律风险,做好对境外重点国家、重点领域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高度重视境外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将法律论证融入境外项目立项决策;强化境外业务缔约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将法律审核融入境外业务全流程;定期开展境外法律风险排查,确保风险的及时发现与应对,多措并举保障国际化业务合法合规经营。

3.案件管理

江苏公司强化案发单位法律纠纷案件应对处理主体责任,健全应对处理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及总法律顾问切实负责,法律部门归口主办,涉案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专业部门及专业律师团队共同参与。充分利用集团公司两级法务平台跟踪指导所属单位重点案件,重点从证据梳理、律师选聘、案由与诉讼请求的选择、诉讼方向与诉讼策略的确定、法律文书准备等方面入手,把控关键节点,全过程跟踪,提高重大案件应对处理综合效果。

4.队伍建设

江苏公司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没有法律背景的总法律顾问的培训力度,通过参加培训和自主学习,提高专业素养,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健全总法律顾问述职制度,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加快落实法律专业队伍的要求,各单位至少配备一名法律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系统内部法律专业认证工作,借助培训机构及高校资源开展培训并向参培合格的总法律顾问及法律人员颁发认证证书,加快提升法律人员队伍整体专业素质,2021年底实现内部认证100%合格。鼓励法律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到2022年底,江苏公司系统持证上岗率达到80%。建立健全优秀法律人才的评价发现、专业技术晋升等激励保障机制,稳定法律骨干队伍,为吸引和留住优秀法律人员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5.法治宣传

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理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努力使全体干部员工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坚定捍卫者。

在公司网站开辟法治宣传平台,拓宽普法工作受众面,提高法治学习参与度。组织公司领导干部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学案例、促管理”巡回法治讲堂,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底线思维、理性思维、契约思维和规矩思维。用好集团公司网络课堂,鼓励广大干部员工自主学习法律知识。

积极参加各类法律轮训,帮助公司普法骨干和法律队伍开展素质提升,强化专项技能轮训,增强队伍整体法律理论素养,努力培养合同审查、案件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实战人才。结合公司实际需求,自主开展形式多样、具有自身特色、干部员工参与度高、有普法实效的普法活动。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于企业改革、治理、经营、管理及党建各领域,将法治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使依法治企成为公司重要软实力。

(四)建立法律事务月报制度,实现全程动态管控

围绕“法治江苏公司”建设目标,江苏公司建立推行法律事务月报制度,月报涵盖法治基础管理、案件管理、法治队伍管理、法律风险管控、普法宣传等内容,要求所属单位按月报送,及时掌握了解所属单位法治工作情况,搭建横向交流平台,提升法律管理水平。

(五)强化协同控制,推进问题整改闭环

1.调研分析,找准措施

江苏公司根据法律事务月报动态预警和现阶段重点工作,对法律工作管理涉及的重大项目、重要部位、薄弱环节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从火电厂行业特征和单位实际出发,针对燃煤管理、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标、资金管理、大修技改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大经济活动选题立项形成《“法治江苏公司”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实施时间、实施方案、需要配合参与的部门、人员等。通过设立完整、翔实、具体的计划方案,为“法治江苏公司”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2.全面实施,有序推进

行动方案是项目实施的基础,确立实施的工作程序是“智慧法治”体系运用的关键环节。江苏公司在《“法治江苏公司”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后,针对目标内容,成立法治建设工作小组,确定项目实施参与部门和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关注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管理程序、业务流程、技术规范和工作标准,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情况,促进执行力的提升,维护指令畅通。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风险提示函或法律意见书,加强内部管理监控。

通过召开法治工作会、案件督办会、专题培训会等,宣传贯彻基于“法治建设”体系运用的相关精神和工作方法,使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认识到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工作目标达成共识。

3.过程检验,及时纠偏

检查阶段是法治建设体系运用的核心环节。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江苏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重点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原始资料,实地核查,走访职工群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必要时赴现场参加、检查有关的重要活动,了解、掌握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活动情况,收集、检查、分析有关的文件、记录、制度、程序等文字资料,查找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对生产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评价。检查阶段行使职能的具体方式有:针对企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某一突出问题或容易出现问题的某一重大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集中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既定的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求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情况;责令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就法律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建议;向公司领导提出对有关部门或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或惩处的建议;向公司领导建议暂停有严重违纪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4.总结提高,强化追责

检查发现的问题是为了实现管理流程的专业提升。在发现问题之后,风控领导小组及时分析造成管理行为偏差和管理漏洞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原因,制止、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制度规定,可能损害企业资产安全、企业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告整改情况。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管理持续改进

江苏公司为规范法治工作程序,遵循导向性原则、实效性原则、激励性原则,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考核评价体系。新制订、修订《依法治企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并实施日常督查、不定期检查和年底考核机制,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绩效考核的依据,有效激励促进法治工作质量,强化和巩固成果运用。

三、五位一体“智慧法治”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的效果

近年来,江苏公司面对变幻的市场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坚持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不断深化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约束机制,成功实现了管理和效益双提升。

(一)稳步推进法治管理体系建设,公司成绩斐然

通过构建五位一体“智慧法治”管理体系,江苏公司综合实力在全国火电行业、集团电力板块、省内发电企业始终保持领先。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发展、价值创造,形成“双提升双防范”“三化一素”等管理创新方法,在燃料经营、配煤掺烧、热电联产、固弃物销售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成果经验,江苏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一直被江苏省各级地方政府评为优秀先进企业,连续多年获得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先进单位”“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安全环保先进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各类荣誉称号。

(二)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对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江苏省“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完成江苏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常州公司污泥干化、徐州公司液氨改尿素等重大技改项目进展顺利,陈家港公司供热改造项目取得集团公司批复,谏壁公司《大型锅炉水冷壁智能化检修平台及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成果填补行业空白。

积极推进“1+2+N”智慧企业建设,项目对接集团公司基石项目、统建ERP系统,实现上线运行;宿迁公司全国首套燃煤电厂智慧管控系统通过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技术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太仓公司智能智慧建设成果获得苏州市“智能车间”荣誉,形成良好的区域和行业示范效应。积极向综合能源服务商和绿色(低碳)能源供应端转变,常州公司污泥掺烧项目顺利投产。

(三)全面开拓市场,企业经营效益接续增长

电力市场方面,深化区域协同,形成营销合力。全年发电利用小时区域领先;开展内部替代和余缺互济,实现效益最大化;销售公司和常州售电公司获取电量位列全省各售电主体第一名。供热市场方面,延长供热半径,增加供热收益。江苏公司全年供热利润同比增加。

(四)覆盖重点领域,创历史佳绩

江苏公司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法治建设体系从无到有不断探索,全面覆盖电力营销、供热改造、副产品销售等企业重点监管领域。发电量、供热量均创历史新高。实现利润总额增长,其中供热利润、固弃物收入均打破历史纪录;资产负债率为历史最低。供电煤耗、发电厂用电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推进绿色环保,机组综合竞争实力保持领先

机组环保水平日益提升,谏壁、太仓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常州电厂“掺烧城市多种污泥”环保科技项目建成投产,全年污泥处置能力达到16万吨。谏壁、徐州电厂老机组成功爆破,践行央企环保承诺。江苏公司全年二氧化硫排放、氮氧化物排放,同比降低。环保治理走在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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