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中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场辐射环境影响研究
2021-09-22徐月平陶乃贵张晓峰陶云良沙向东
苏州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剂量
徐月平,陶乃贵,张晓峰,陶云良,沙向东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215004)
我国《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要求对低、中放射性固体废物实施近地表处置,国家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快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理能力建立,推动核电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在2020年前建设5座低中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至2018年底,我国已投入商运的核电机组44台、装机容量44 645 MW,核电厂低中放废物占总废物量90%以上,大多数电厂废物仍处于暂存状态,现有的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远不能满足核电厂运行及退役的废物处置需求[1-3],低中放处置场的建设迫在眉睫。
低中放处置场的核素释放及迁移涉及到多个圈层、多种途径和多类环境介质,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框架尺度长,核素经地下水途径的迁移是最重要因素之一[4-5]。我国国家标准GB9132、GB/T50983和HJ/T23针对低中放废物的近地表处置场选址提出了原则性和总体要求,GB13600给出了低中放废物岩洞处置的基本规定,美国10CFR61规定处置场必须选址于构造稳定的地区、距离地下水位有一定距离等,但针对处置场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及核素在岩石圈中迁移模拟的技术要求主要是作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差,难以有效地指导低中放岩洞处置场的选址和评价[6-9]。
目前,我国现已建成的北龙、西北和飞凤山三个处置场均采用近地表填埋方式进行低中放废物的处置。岩洞处置由于深埋岩体隧洞中而远离地表,具有隐蔽性和安全性,对地表扰动和景观影响小,也易被公众所接受,但工程建设周期长,建设成本高,地下可用空间制约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布局复杂,工程屏障的设计较困难[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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