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药品飞行检查关键控制点及相关分析

2021-09-17李茜

中国药学药品知识仓库 2021年6期

李茜

摘要: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药品“飞检”的力度逐年增大。本文通过对药品飞行检查的概述、新旧法规的对比及相关风险安全控制点的分析梳理,展现了药品飞行检查的特点。药品飞行检查已经成为药监部门对药企的常态监管模式,药企势必要面临更多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抽查检查等检查。药品飞行检查并不是一种负担,真正把GMP条款运用到实际生产中,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才是药品飞行检查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药品飞行检查;GMP;关键控制点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107-2306(2021)06-133-02

1 药品飞行检查的概况

1.1 药品飞行检查的概念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9月发布了《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药品GMP飞行检查是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随时对药品生产企业所实施的现场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相关检查。飞行检查主要针对涉嫌违反药品GMP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生产企业等[1],具有突击性、独立性、高效性等特点。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将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纳入飞行检查的范围,突出飞行检查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按照“启得快、办得顺、查得严、处得快、罚得准”的要求,详细规定了启动、检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程序,严格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飞行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1.2 药品飞行检查的范围及特点

《办法》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是围绕安全风险防控开展,规定了启动飞行检查的七种情形。(1)投诉举报或者其它来源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2)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4)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5)涉嫌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6)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7)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其中,把投诉举报放在了第一位,体现了积极调动群众对药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部分省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媒体积极举报。

明确了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至少由2 名检查人员组成。对检查组人员资格、进入现场、亮证执法、实施检查并做好记录和证据采集、检查过程中的报告事项和申请结束检查、撰写检查报告等提出要求。[2]同时,建立风险研判和分层处理措施,解决风险有效管控的问题,按照风险不同分层设计了风险管控措施。

《办法》强调全方位多层次的衔接配合,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根据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启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的应对协调机制,可要求被检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员协助检查。丰富和细化应对手段,提升飞行检查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对于“拒绝、逃避监督检查”,视情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为保证检查的依法独立和客观公正,《办法》指出飞行检查的“两不两直”原则,即:不得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行程和检查内容,第一时间直接进入检查现场,直接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不得透露检查进展情况和发现的违法线索等信息。[2]

《办法》还规定,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应当通报检查要求及被检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束通报情况享有陈述和申辩权[2],充分体现了保障被检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1.3 药品飞行检查办法的新旧对比

适用目的变化:新修订的药品飞行检查办法是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风险防控;旧版的规定目的是为加强药品GMP认证监督检查,仅将药品GMP飞行检查作为其认证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3]这更体现了,国家对于药品日常监管的重视。

飞行检查启动的原因:新修订药品飞行检查办法针对核查投诉举报问题、调查药品质量风险、调查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或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违法违规行为、随机监督抽查及有必要進行药品飞行检查时启动[3],旧版的飞行检查主要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生产企业或有涉嫌违反药品GMP行为的。新修订的《办法》覆盖面广,强调了群众的监督。

检查的突然性。开展的飞行检查具有保密性、突然性,被检查企业事先不可能做任何准备工作,检查组现场所看到的就是企业日常生产管理的真实状况。[4]

飞行检查的全方位配合:新修订的药品飞行检查范围延伸至药品经营等环节,这就需要多方的配合衔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的反馈,启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的应对协调机制;可联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飞行检查;可要求被检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员协助检查。形成“对内”、“对外”、“对下”的三方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飞行检查的即时性:新办法中增加风险控制措施及紧急控制措施的决定,同时增加飞行检查报告抄送时限的要求。[3]检查员在现场核查的每个阶段,都要求即时填写飞行检查工作记录,包括检查的具体内容、接触人员等内容。

2 药品飞行检查的要点及关键控制点

2.1 目前药品飞行检查的基本情况

飞行检查的日益常态化,对医药企业的威慑力不断增大,因为即使药企通过了GMP认证,但若在生产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证书就可能会被收回。

可以从表1看出,国家自从实施新的检查《办法》后,飞检力度增大了,对于药品GMP证书的收回也是呈现增长的态势。也充分体现了飞行检查的必要性和严肃性。

2.2 药品飞行检查的要点及关键控制点

查看现场实物,调查取证并检查实物质量状况。检查员进入仓库、车间现场调查取证,逐一查看仓库主要药材(饮片)供应商名称、库存数量、批号、质量情况、检验合格等相关信息,如现场发现物料有问题的先进行封存,调查取证并对实物质量状况进行现场确认或送检药检部门。

供应商审查情况,核对主要供应商的档案资料、资质,是否供应商为国家公布的飞检名单或质量公告名单或有投诉、不良反应的名单中。确认供应商是否合格,供应范围和现场实物记录是否一致,进口药材应有进口批件及口岸所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章)。供应商审计是最容易查出问题的,所以供应商相关的资质、购销合同、质量协议一个都不能少。

批记录中物料平衡、收率检查,通过物料平衡和收率的复核,倒查相关的物料记录、检验记录,查物料流向。核对药材(饮片)货位卡进出记录数量、时间与前处理及提取记录、出入库票据的一致性,重点核对中药材(饮片)饮片前处理及提取生产的中间体及制剂所生产的成品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工艺规程、工艺验证、注册情况等都是检查的重点,如与注册工艺不一致,可能涉及违法生产。

检查批检验记录,以原料、成品、工艺中关键物料为重点对取样、留样和全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质量部取样记录、检查核对每批药材(饮片)留样记录及留样实物,检查核对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对高效液相、原子吸收、气相色谱等图谱打开电脑核对检,尤其是从入库验收时间、取样时间、检验时间、出报告时间、设备仪器使用记录中对应的时间来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检查情况对物料和检验用对照、试剂的平衡进行追查。

抽查成品留样及检查销售记录,必要时核实销售单位情况。销售记录反映这个产品的流向,重点关注产品的追溯体系,如查出问题关键,要进行调查和召回。随机抽查核对质量部成品留样取样记录和留样实物,并依据生产原始记录中成品入库数量核对销售记录、查看销售发票。

核实原辅料购进发票,并与入库验收记录、生产使用记录核对购进日期、购进数量、核查物料平衡情况。发票数量、采购合同、质量检验、入库数量、购进时间都要对应一致。如有不一致,还会进行追溯性对上游企业进行核查。

2.3 药品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

经查阅和整理,在飞检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主要原料质量保证措施缺失,存在较高质量风险;(2)生产管理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工艺控制;(3)质量管理不到位,缺少关键控制项目等;(4)伪造或篡改生产和包装指令、记录,不如实进行记录;(5)设备的型号规格与批生产记錄上填写的生产批量不匹配;(6)涉嫌使用假劣药材或偷工减料;(7)数据的完整性存在重大缺陷;(8)仓储的进出库台账存在造假现象;(9)现场检查混乱等。除此以上几个问题外,在检查中还会根据企业现场的情况,发现新的问题,根据所涉及的情况,如实记录、上报和处罚[5-7]。

3 针对目前飞检的状况提出的建议及意见

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飞行检查的基础上,各级监管部门对本地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更加深入、透彻的飞行检查。“飞检”的保密是整个检查过程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为确保飞行检查的突击性,应严格设立检查的保密制度,飞行检查的时间、地点、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事先泄露。“飞检”的优势也就体现在秘密“空降”,力求保密、随机、快速和不定时地采取行动实施“突然袭击”,杀个措手不及,将问题“逮个正着”。[8]在一定的程度上,“飞检”保密性的完善决定了检查的成效。检查员队伍的建设,也是“飞检”中一个关注的重点,越来越多的声音提及到成立专门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专业化管理,能更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检查工作,这必然也是将来一个发展的趋势。此外,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动员全民共同参与,让舆论监督实实在在的落地。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必定会提高飞行检查的有效性,也能使药品安全最大限度地得以保障。充分发挥药品飞行检查的利剑之效,使之真正成为药品监管新常态。

4 小结

《办法》的实行,以及现在飞行检查的日益常态化,都能看出国家对药品监管的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运用检查、检验、监测综合手段发挥飞行检查的威慑作用。通过实施更加普遍、深入的飞行检查,促使药品生产企业始终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同时,强调全民的共同参与和监督,针对高风险企业或品种开展检查,并延伸到药品流通环节。药品飞行检查并不是一种负担,真正把GMP条款运用到实际生产中,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保证真实安全,才是药品飞行检查的根本目的。药品飞行检查已经成为药监部门对药企的常态监管模式,药企势必要面临更多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抽查检查等检查。各大药企想要走的远,就必须不断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加大对原辅料采购、生产操作规程、产品留样检测等重要环节的检查考核,进而确保药品的产品质量。

从商业角度来说,药品是一种商品,但其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不能完全由价格来衡量,质量才是关键。[3]药品的质量关系到全国人民的用药安全,药品质量也是制药企业生存的保障,同时也体现出药企的信誉。[3]实施药品飞行检查就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其目的就是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刹车,消除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将不具备质量保障能力的企业清除出市场,将违法分子驱逐出食药行业,可见飞行检查对药企的威慑力有多大。因此,药企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生产质量体系建设,遵循生产相关规范,从源头上保证药品的质量,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用药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刘龙茜,张丽青. 药品生产企业GMP飞行检查的研究与分析[J].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6,10.13768/j.cnki.cn11-3793/f.2017.0414.

[2]何宇辉. 药品医械飞检新规,你读懂了吗? [J]. 21世纪药店, 2015.

[3]孙爽,张军涛,焦玉秀. 浅谈食药监局GMP飞行检查[J]. 机电信息,2016,(17):15-17,39.

[4]段国华,梅星红,徐卫国. GMP飞行检查案例分析与思考[J]. 法规验证与装备,2016,(4):1-8.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15药品检查报告[EB/OL].(2016-06) .http://www.cfdi.org.cn/resource/news/2015pdf_ch. html.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16药品检查报告[EB/OL].(2017-06) .http://www.cfdi.org.cn/resource/news/2016pdf_ch. html.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17药品检查报告[EB/OL].(2018-06) .http://www.cfdi.org.cn/resource/news/2018pdf_ch. html.

[8]廖海金. 让“药品飞检”这把监管利剑更锋利[J].中药产业周刊,2018.

[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