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助力乡村振兴
2021-09-17李文好
新农民 2021年22期
关键词:培育
李文好
摘要:近年来,我县大力培养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构建“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带动粮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县注册各类农民合作社4452家、家庭农场4189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总体上健康有序发展,数量与质量齐头并进,但也存在基础仍然薄弱、成员联结不够紧密、运行不规范、示范主体比例偏低、扶持政策不够精准、指导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等问题,与中央提出的高质量发展仍有不小差距。
关键词: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力量,是我国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生力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为“中国粮食,中国饭碗”的安全提供保障,而且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 规范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
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水平,是增强农民合作社内生发展动力、维护农民成员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截止目前,我县注册登记的农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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