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实践现状及理论反思
2021-09-16杨川谭婧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21年9期
杨川 谭 婧
摘要
惩戒在理论上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教育途径,但在实践中却因为惩戒对象、方式、力度等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导致误解、滥用、弃用教育惩戒的现象比比皆是。研究从制度依据、主要对象、主要形式、机制建构等角度描绘了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实践现状。针对现状对中小学教育惩戒推进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教育惩戒的基本性质是教育性,其中涉及教育行政关系、教育民事关系、教育刑事关系三类法律关系。教育惩戒具有专业性与合法性。需要从深度挖掘教育惩戒的教育价值、积极维护教育惩戒的合法性、成立教育惩戒的多方参与机制、营造客观理论的社会舆论等角度思考构建教育惩戒制度。
关键词
教育惩戒 直接惩戒 补偿惩戒 剥夺惩戒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首次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同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与实施规范,强化了“教育惩戒权”的科学立意,也进一步促进了对教师教学管理的整改。
在教育实践中,因为教育惩戒实施标准和尺度的模糊,教师经常凭借个人经验运用教育惩戒,因此在惩戒的对象、方式、力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误解、滥用、弃用教育惩戒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势必带来两方面困扰,一是侵害中小学生的合法权利,影响惩戒的公平性;二是容易引起社会媒体的误读、误导、过度渲染,影响教师、学生及家长对教育惩戒的客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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