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西部经济增长的影响
2021-09-16张贺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张 贺
(国家信息中心,北京 100045)
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得到了根本性解决,但相对贫困仍会长期存在,实践证明,普惠金融在化解城乡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成效显著,早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明确指出“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创新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城乡水平。所以,普惠金融是实现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述评
囿于金融抑制,金融资源被少数人所垄断,弱势群体因得不到必要的金融支持,而陷入贫困陷阱。(1)张贺:《农村金融的功能效应与普惠金融发展——嬗变中的“道德”与制度正义》,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基于此,2005“国际小额贷款年”,联合国针对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金融排斥现象,提出了构建全方位、全阶层性、全社会性的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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