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林长制推行的必要性和发展建议

2021-09-15黄勇

林业与生态 2021年7期
关键词:考核生态发展

黄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为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管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提供了遵循,也为实现湖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遇。

林长制是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的“加强版”。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求“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2011年,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并组织检查,当时全国已有1720个县级政府(占比63.87%)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后来,国家林业局派驻的专员办每年都要抽查一些县市区并于翌年向被抽查单位所在的省级政府通报情况。同年,湖南省印发《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随后的几乎每一年,都自行组织或联合开展了目标责任制检查。纵观10来年的实践,由于政府重视不够、推动措施不力、考核奖惩不严、林业部门角色定位不清晰等,导致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与执行并没有完全达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制度初衷。不但如此,近年来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方面还出现了“缺胳膊少腿”的新情况。乡镇林业站“被属地管理”后,林业基层的“腿”没了,导致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能力被严重削弱;因森林公安转隶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顺,林业执法的“手”折了,导致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问题查处难、结案难。……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考核生态发展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生态养生”娱晚年
内部考核
住进呆萌生态房
生态之旅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公立医院 如何考核?
生态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