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肖像权中财产利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2021-09-14罗振向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28期
罗振向
摘 要:国内关于死者肖像權中财产利益纠纷频发,缘于国内理论及实务部门对其认识的不足,出现了同案不同判,本文通过对国外典型保护模式及相关理论的梳理及分析,结合我国目前关于死者肖像权中财产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及评价,意图探求出适合我国现有国情的可得借鉴的模式,并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
关键词:死者;肖像权;财产利益;法律;保护
1 死者肖像权中财产利益的界定
王泽鉴先生认为,肖像指个人所呈现的外部形象,置于如何呈现,照相、绘画(包括素描插图)、雕像、电视、电影、计算机数字合成、纪念币、漫画等均无需考虑,不以脸部为限,但凡能识别的,据可认为系人的肖像。为方便下文分析及讨论,笔者将死者肖像权中财产利益概念界定为:自然人的肖像所承载的,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或者经其授权者可以通过对其商业化利用能够享受到的经济利益。
2 国外关于死者肖像权中财产利益保护典型模式
依传统人格权理论,肖像乃自然人一项重要的人格要素,不具有财产性,具有专属性,不可让与及继承。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人的肖像容易被定型及制作,随处可见肖像商业代言广告,加之人们对自主权利的认识不断加深,肖像这类人格要素,已然亦有经济价值,此乃现代社会通俗之观念。
因死者肖像权中财产利益产生纠纷频繁,若仍然采用传统理论,则对这种新型利益保护显得不够全面,国外在处理这类纠纷上不再一味地遵循传统理论,已经对财产法的重构或者对人格权法的重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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