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患者创伤恢复中引入应激系统理论的效果实践
2021-09-14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中医院224700朱珏江苏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24000王丽娜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21年16期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中医院(224700)朱珏江苏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24000)王丽娜
脑卒中发病较急,且病情较重,且具有较高致残率,因此对患者心理及生理均造成较大影响[1]。而不良心理情绪会使脑卒中患者创伤后成长及社会支持水平明显降低,不利于患者病情恢复[2][3]。脑卒中的发生对于患者而言是一种强烈应激事件,其可对患者心理造成较大应激反应[4]。应激理论在机体面对应激状态下呈现的应激行为方面提供了只听应激干预的理论依据[5]。本研究中对我院收治的脑卒中患者给予应激系统理论干预,对比常规干预效果。结果示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我院收治的脑卒中患者86例,随机分为两组,各43例。对照组男20例,女23例;年龄为45~79岁,平均年龄为(64.05±7.28)岁;学历:初中及以下12例、高中或中专21例、大专及以上10例。观察组男18例,女25例;年龄为44~81岁,平均年龄为(64.26±7.33)岁;学历:初中及以下10例、高中或中专22例、大专及以上11例。入选标准:初次患病;均经颅脑CT、磁共振等影像学检查确诊为脑卒中;均合并一定程度肢体功能障碍,肌力<3级;意识清晰;具有正常沟通能力;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排除标准:既往心肌梗死病史;精神疾病;合并严重认知功能障碍;由其他原因造成的脑功能不全;合并恶性肿瘤;合并肺、肝、肾等严重功能障碍。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两组一般资料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干预,干预人员对患者实施常规健康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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