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强制审核机制适法性研究——暗含权力扩张之法律解释*
2021-09-14戴宗翰
戴宗翰
(山东大学(青岛) 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237)
一、引言
国际组织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在满足组织宪章宗旨目标前提下,呈现职能与权力日益扩张的趋势。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IMO)的发展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组织源起于1948年3月6日所筹建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IMCO),一个仅供成员国海事咨询及建议的政府间组织,伴随任务的具体化运作,该组织也从原先单纯咨询功能的宗旨,逐渐扩增海事安全相关标准制定的功能上,也因此于1975年正式改名为IMO。[1]IMO成立40多年来,在《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组织宪章的引导下,积极投入船舶航运安全及海洋污染防治的规则制定,(1)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1条规定,IMO成立的主要宗旨限缩在船舶从事有关“海上贸易”“海上安全”“航行效率”和“防止及控制船只对海上污染”这四大领域。在上述宗旨下,促进各国政府合作、信息交换、消除歧视和不必要的法规限制,并凭借IMO所出台的文件来建议各国普遍采用最高可行的标准。也让其扮演角色从原先一个咨询及建议机关逐渐转变为规则制定机关。截至2020年,IMO已是一个具有高达174个成员国及3个副成员国的全球性国际组织,[2]同时还通过了维护海上保安、安全、防治海上污染及管理等相关事项的53个公约和议定书,以及高达800多个规则和建议书,部分重要公约所涵盖全球商船吨位百分比高达99%以上。
IMO职权扩张的趋势固然能够满足国际社会对于海事安全的各种需要,但是扩大的职权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IMO所制定的各种约章中非明示的“暗含权力”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