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探讨
2021-09-13汪泉军欧阳媛媛杨玉平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1年9期
汪泉军 欧阳媛媛 杨玉平
摘要:2019年以来,为缓解国家整体经济下行压力,降低国际形式下特别是美国对中国贸易战中的企业经营压力,国家继续加大推动减税降费等各项税收政策的力度,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关键词:差率费津贴;午餐补助;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四大税种之一,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实际内部审计中发现,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对于财务人员是个挑战。其中,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经常会被纳入员工工资和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这一部分不属于个人工资范畴,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一项目支出的征税问题。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范畴的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下发后,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对其中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理解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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