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应对“费改息”新政大考?
2021-09-13辛思锐
金卡生活 2021年9期
辛思锐

从财政部等四部门日前发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银行从事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应当记入“利息收入”科目,不得记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分期手续费作为银行卡业务中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会计处理方式的改变,既对银行信用卡中收及业务发展产生诸多影响,也对未来信用卡业务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对“费改息”新政影响的思考
对客户的影响。分期业务是以银行垫款方式为客户消费支付全部价款,客户再以分期形式偿还银行垫款,本质上是消费信贷业务,属于银行的资产业务。本次会计记账方式的转变实质上是一次表外业务入表的过程,有助于各行正确评估信用卡业务资产、收益及风险情况,同时减少以分期为主的消费信贷市场乱象,有助于对信用卡客户进行风险管控,让消费者正确评估借贷成本,减少非理性分期,避免多头共债、过度融资现象。2020年以来,部分银行信用卡、消费贷不良率已显现上升苗头,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在宣传时,片面强调客户可享受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优惠。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此类产品息费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水平可能很高。通过此次明确分期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将敦促各机构改变信用卡分期收入的宣传口径,使消费者更加明晰分期付款成本组成情况,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
对银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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