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小事变成百姓急难愁盼的大事
2021-09-13
文萃报·周二版 2021年32期
关键词:体系
近日,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强迫交易罪案宣判。法院认为,该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因此对其法定代表人及部分员工做出了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并处以相应罚金。
与搬家公司相关的案件引发关注不是偶然的,这大概与大多数公众都会经历搬家有关,它既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大事”,又是社会治理层面的“小事”,与之相关的新闻出现后,屡有声讨却始终难解。在一些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中,可以窥见搬家行业的“顽疾”有多么让人头疼。首先是价格套路太多、服务缺乏标准。实际上,四方公司的做法与大多数从业者并无不同,大致是先以低报价吸引客户、模糊合同内容,然后在服务过程中通过楼层费、超时费等诸多形式坐地起价,如有不从,就会出现“大晚上的,一个超过一米八的彪形大汉坐在我家”这种骇人情况发生。其次是监督缺失、久治无果。法院查明的四方公司犯罪事实达43起,其中不乏已经被行政处罚过的纠纷,但显然监管并没能阻止乱象继续发生。
搬家行业乱象久治无果本身,还折射出我们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那些对人民群众幸福感有较大影响的“小事”的重要性。事实上,搬家公司违规违法、游走法律边缘的行为一直存在且时有发生,行业监督、行政监管乃至执法司法机关经常会做出相应处理。虽说这算不上“不作为”,不过效力欠佳卻可以被认为是另一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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