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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拒绝西方女性来华的原因

2021-09-13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32期

乾隆初年,來广州、福建、浙江、江苏四处口岸经商的西方国家,已有十几个之多。尤其广州,西方商人众多,他们需要长时间在中国照看生意,常常带着家眷。这些金发碧眼的西方女性,个个天足,穿着暴露,谈笑自如,举止随便,还处处受到男人的尊重。这对封闭保守、一贯轻视女性的广州官民是个极大的扰动。

每当“招摇”的外国女人随着人流下船或逛街时,就会引来好奇的中国男人蜂拥围观,还引起裹着小脚的中国女人的惊讶与掩目。这些西方女人们更吓坏了死抱“男女大防”封建礼教的地方官员,他们认为这些行为“放荡”的西方女人,对本朝国体和本地风化的冲击更是不可估量。如果不允许西方商人们带女眷,他们在中国就会不安心,会很快离开中国,也会减少中国的白银外流,对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秩序也就不会造成影响。

1745年,广东各级官员连续上奏,力陈利害。在乾隆的默许下,各地相继有了不成文规定,对西方女眷来本地居住进行干预和制止,并逐渐形成地方定例。

在西方商人不断抗议的同时,有人决心碰碰这一高压线。有个叫洛连的荷兰大商人,决定带着妻子詹妮和双胞胎女儿来中国。1751年7月8日,他们乘坐的“海马号”抵达虎门与黄埔之间的狮子洋。

情报早已传到广州政府,广州关长李永标、行首严济舟和担保商人潘振承,与荷兰商馆秘书约翰紧急磋商阻止方案,同时调动吏胥、关丁、绿勇近百人在黄埔港严阵以待。

洛连请潘振承帮忙通融,潘振承答应去给政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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