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宣贯会在苏州召开
2021-09-12
国防科技工业 2021年8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

7 月18 日,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国资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在苏州主办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宣贯会。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转化新成果,赋能新发展,构建新格局”为主题,对近期出台的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的意见文件进行宣贯解读,介绍推动成果转化的工作思路及配套政策,签署“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共建协议并揭牌,首批转化成果合作签约,首批意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发布并开展对接。
江苏省省长吴政隆出席会议,国防科工局局长张克俭,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树年,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许昆林出席会议并致辞。国防科工局副局长吴艳华主持会议,国防科工局总工程师潘爱华宣贯解读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和高校领导围绕政策发言。

国防科工局局长张克俭出席会议并致辞
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由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出台印发,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完善科技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有关要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新版《国防法》的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明确成果权属,把先进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进行分离,成果所有权归国家,其他三权归单位所有。二是落实单位和人员激励,成果转化收入扣除有关直接成本和单位为研发科技成果自筹投入的全部费用外,形成的净收入全部归完成单位所有,给予成果直接完成人的奖励不低于转化所得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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