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宅建筑节能在方案设计阶段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2021-09-10王剑鉴
家园·建筑与设计 2021年1期
王剑鉴
浙江省夏季炎热、冬季湿冷,建筑的节能尤为重要。而新建民用建筑中住宅建筑又占了很大的比例,所以住宅建筑的节能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标准的相继实施,住宅建筑的节能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15-201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以来,对居住建筑的主要围护结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屋面、外窗的传热系数、外窗的遮阳,以及住宅的分户楼板,较国家标准JGJ1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了更高、更明确和细致的要求。通过这几年的实施,成效是显著的。
笔者在建筑设计的同时也从事建筑工程的节能评估以及项目竣工后的能效测评工作,在建筑节能方面从设计到验收全过程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这次要探讨的主要是在节能评估阶段遇到的一些问题。住宅的节能评估工作一般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此时建筑方案一般已经固化,一旦从建筑节能的角度总图布局、户型平面等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也很难进行调整,只能通过增加其他措施来弥补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所以对于受总图布局影响的因素如建筑朝向,以及受户型平面影响的因素如体形系数等,需要在方案阶段予以充分的考虑。
建筑朝向
浙江省居住建筑的适宜朝向为南偏东30度至南偏西15度,最佳朝向为南偏东10~1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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