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律师与委托人关系
2021-09-10汪天杰刘振豪朱灿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期
关键词:法律
汪天杰 刘振豪 朱灿
摘要:律师作为特殊职业,在诉讼中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基于委托合同,但又不完全受限于委托合同。本文将从委托合同之中和委托合同之外两个方面来探析律师与委托人之間的关系。
关键词:律师执业 社会效益代理权
一、问题的产生
当事人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事务,律师接受委托,委托人与律师双方签订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后,律师与委托人之间才产生权利与义务。由此可见,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为民事委托或民事代理关系。但是这种代理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条规定点明了律师身份与职责的特殊性——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代表委托人的利益,但同时应兼顾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社会效益。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难免产生种种问题:律师的权利义务是否仅限于委托合同?律师在代理事务时是否应完全遵从委托人的意志,即使这种意志并不利于委托人本身或者有损法律威严?律师在为委托人代理事务期间发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保密还是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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