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训诫实践的困境、成因及出路

2021-09-10李心琦任宇勋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0期

李心琦 任宇勋

摘要:目前法学界关于公安训诫行为的法律性质仍然没有统一的定论。本文结合相关行政规范,在确定训诫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的基础上,将其具体界定为行政指导行为。并针对公安训诫在实务中的困境及成因,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公安训诫;行政事实行为;解决路径

前不久的"李文亮事件"引发了大众对于公安训诫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训诫行为现有学说进行分析,在对训诫行为进行定性的基础上,探究公安训诫实施的困境及成因,并对此提出实践中的解决路径,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衔接。

一、公安训诫行为的定性

(一)公安训诫行为的法律依据。

公安训诫是公安机关为实现其行政职能而实施的职权性行为,而此类行为的实施必须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以下就我国法律规范中公安机关有权实施的训诫行为进行简要说明:

目前,在行政法律规范方面,我国公安训诫常用法律依据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实际上并未沿袭已经废止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训诫归纳为处罚的种类中,因此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出具训诫书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无法律依据的越权行为。

(二)公安训诫定性上的现有学说。

目前学界关于训诫行为定性的争议主要有两大类,即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法律行为。其中行政事实行为中以"教育措施说"及"行政指导说"为其代表性学说;行政法律行为则以"行政处罚说"为代表性学说。……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