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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价补贴新政策对垃圾处理单价的影响

2021-09-10刘免

家园·电力与科技 2021年5期

刘免

摘要: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受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制约,电价补贴新政策颁布后,垃圾焚烧上网电价最长享受15年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收入骤减,收益降低。本文通过对某5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经济测算,测算电价补贴新政策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并假定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保持7%的前提下,测算垃圾焚烧处理单价的变化。进一步分析了电价补贴新政策下不同省份的垃圾焚烧处理单价受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从企业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垃圾处理单价;电价补贴;经济测算

1 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生活垃圾处理一直是难题。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颁布之后,明确了垃圾发电补贴电价,“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这才促进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国遍地开花,解决了垃圾围城的世纪难题,消除了垃圾填埋的环境隐患。

2020年9月29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關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该文件明确了垃圾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并且自项目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该电价补贴新政策,影响了垃圾焚烧项目的发电收入,进而影响了企业的项目收益。

2 案例项目简介

湖南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规模600t/d,配置12MW汽轮发电机组合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投资估算为3830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资本金为1000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垃圾焚烧项目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由当地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以及垃圾焚烧发电上网带来的上网电费收入。上网发电收入主要受到上网电量和上网电价两方面因素影响。

项目吨垃圾上网发电量为320千瓦时/吨,280度以内按0.65元/千瓦时计,超出280度部分按湖南省燃煤标杆电价0.45元/千瓦时计。本项目吨上网电量为320度,满负荷处理情况下,年电费收入为4380.00万元。项目垃圾处理费单价为66.00元/吨(含税),此时项目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7.0%。每年政府应付垃圾处理费合计为1445.40万元。

项目电费收入如下表。

3 电价补贴新政策下项目投资收益

如果本项目是2020年1月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项目,湖南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基准价格为0.45元/千瓦时,省补标准为0.1元/千瓦时,中央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因此,项目运营前十五年,上网电价为(0.45+0.1)=0.55元/千瓦时,年电费收入为3766.80万元,售电收入降低了14.0%。据此调整项目电费收入情况。项目电费收入如下表。

将电费收入调整带入财务模型,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垃圾处理费单价为66.00元/吨(含税),此时项目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6.38%,假定基准收益率为6.5%,项目经济不可行。

只有当项目垃圾处理费单价提高到74.60元/吨(含税)后,项目自有资金内部收益恢复到为7.0%。此时垃圾处理费单价提高13.03%,每年政府应付垃圾处理费1633.74万元,增加188.34万元,当地政府财政负担增加。

4 不同省份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影响垃圾单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精神,0.65元/千瓦时电价中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当地省级电网负担0.1元/千瓦时(浙江省除外),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

通过对全国部分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及省补标准研究,汇总如下。

从上表可知,上表中13个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是不同的,中央补贴资金的补贴力度也是不同的。受区域影响,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每千瓦时通常在0.33—0.51元,省级电网除浙江省外,其余省份均为每千瓦时0.1元,可再生能源电价中央补贴每千瓦时承担0.10—0.22元。426号新政策施行后,中央国补这部分将退补。当退补之后,对于云南、贵州的项目,影响最大;而对广东和湖南的项目来说,影响相对小一些。

假定平均吨垃圾上网电量为280千瓦时,每吨垃圾电费收入减少28.0-60.0元,上述13个省份平均数为44.7元/吨垃圾,相应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应相应提高28.0-60.0元。以一个6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项目核算,当地政府每年需增加978.93万元。

不同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这类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仅仅是能源项目,更是环保工程项目、民生工程项目。项目承担着一个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的处置责任。如若项目停止进垃圾3天,该县市的生活垃圾得不到处理,将导致出现垃圾围城的重大时间。对政府来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稳定运行是关乎民生大计的。而对企业来说,不亏损的运行才是可持续的。因此企业和政府之间,必然有一个平衡点。而电价补贴是影响这个平衡点的关键因素之一。

5 对该政策应对措施建议

5.1 企业应对建议

一般来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特许经营项目,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会有关于垃圾焚烧处理单价调整的条款。按照“恢复双方约定经济地位”的原则,建议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增加上网电价变动的调整,公式如下。

P1=P0+上年度平均吨垃圾上网电量×(调整前上网电价-调整后上网电价)

P1 调整后将执行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

P0 调整前正在执行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

在項目运营的前82500小时或前15年,按照现有的垃圾处理单价计算垃圾服务费,并不增加政府当下的财政负担;当中央补贴退出后,通过提高垃圾处理费弥补项目公司电费收入损失。

同时,企业也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垃圾处理资源化过程中,考虑供汽、供热等其他方式,降低上网电价对项目营业收入的影响。

5.2 政府应对建议

由于目前国内绿证交易市场没有充分激活,购买方缺乏积极性,为继续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将进一步出台绿证配额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证的市场消化。如果未来绿证强制配额政策推行,国补退出的电费收入部分将通过绿证交易可以弥补回来,项目原有的收益将维持,当地政府不需要调整垃圾处理服务费。如果绿证处于竞争市场环境中,垃圾发电的绿证价格低于光伏发电行业,高于风电行业,可以收回一部分的电费收入,收益率水平有所降低,但项目基本还在经济可行范围内。

即便国家出台的绿证配额政策,仍需要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来维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可持续性。省一级政府可以考虑通过提高电价的省补标准弥补中央补贴的差额。地方一级政府提高垃圾处理服务单价弥补电价的损失。

6 结语

垃圾焚烧发电在可再生能源行业中占比很少,但垃圾处理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关,国家在推行垃圾发电行业的过程中,首要解决的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的问题,其次才是资源化,因此垃圾发电产业仍是政府鼓励类行业,政府、企业通力合作,让垃圾发电产业继续良性推动和继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

[2]王风云、文心攸、李啸虎:《电价补贴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动态影响研究》,《价格理论与实践》2019年第4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4]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M].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