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市域社会风险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2021-09-10赵秋

重庆行政 2021年4期

赵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作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市域社会治理必须重视风险治理能力的构建,这需要我们针对市域社会在风险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强化风险治理的整体性、精准性和联动性,增强市域社会风险更具韧性。

一、对市域社会风险治理的理论认知

“市域”包含了城市行政区域的城市社区和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的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这意味着市域社会风险治理既要重视城市社会内部的各类风险,还要关注城市空间之外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构建市域社会风险治理能力,需要我们理解市域社会风险治理的概念,明确内涵。

(一)市域社会风险治理的概念

关于市域社会风险治理的概念,目前学界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可以从市域社会治理、风险治理以及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来加以理解。

所谓市域社会治理,指在设区的市区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社会治理主体,运用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等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的的一种枢纽性基层社会治理[1]。……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