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破长江“无鱼”困境
2021-09-10俞仁
公民导刊 2021年8期
俞仁
早在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生活在长江流域的河姆渡人,就熟练掌握了捕鱼技巧。
作为我国第一大河流,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余种,特有鱼类180余种。千百年来,长江母亲河孕育出的生物资源,在中华民族的的繁衍和文明进步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可如今,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
由于长期受人为活动影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标志着长江母亲河健康的白鱀豚、中华鲟、白鲟等,一个个消失在长江的碧涛之中……
魚越捕越少,生态越来越差,非法捕鱼者却铤而走险、变本加厉,电鱼、炸鱼、毒鱼、下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轮番上阵。这些“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行为,导致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无鱼”二字,振聋发聩!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刻不容缓!
党中央作出了“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长江生态恢复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久久为功,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完成。这是一场持久战,要想打好打赢,法治是最好的保障。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保护法,对禁渔、水生生物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为长江“十年禁渔”打下了法治基础。
“抓紧修订完善法律法规,搭建起长江禁渔‘四梁八柱,同时加强地方立法和政策创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禁渔中出现的花样垂钓、变相捕捞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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