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化: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境界
2021-09-10冯建军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21年8期

冯建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教材委“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理事长、全国教育基本理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哲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出版《当代主体教育论》《生命与教育》《教育的人学视野》《公民身份认同与学校公民教育》《当代道德教育的人学论域》《回归本真:“教育与人”的哲学探索》等。成果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吴玉章人文社會科学优秀成果青年奖、明远教育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
有教育必有教师,教师是教育不可缺少的要素。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人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就可以称为“老师”。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老师”作为一个称呼,多是尊称,指那些值得学习的人。日常生活中被尊称为“老师”的,没有严格的标准规定。但学校教育中对教师的标准有要求,且随着国家对教师的重视,教师专业发展程度提高,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师的专业要求,既与对教育的认识有关,也与国家特定时期的教育发展有关。
回顾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二是能力。之所以对教师提出知识的要求,在理念上认为,教育就是向学生传授知识,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