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机发动机部附件振动适航取证导则★
2021-09-10孔叔钫时钟谢丽梅熊伊
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 2021年4期
孔叔钫 ,时钟 ,谢丽梅 ,熊伊
(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1370;2.安全可靠软硬件性能与可靠性测评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广东 广州 511370)
0 引言
美国联邦航空条例(FAR)33.63 规定了发动机系统及部附件工作在其声明的飞行包线和转速、功率/推力范围内的振动要求。发动机部附件暴露在一定量级的振动条件下,其振动响应与部件结构、材料等特性和激振源、空气动力等环境条件相关。根据安装位置可以将发动机部附件大致分为内部部件和外部部件。对于转子和叶片等直接位于气流中的内部部件,影响因素有定子、转子、支柱的扰动、进气畸变、气动和阻尼等,叶片还可能处于失速和颤振等不稳定状态导致的振动环境中。外部部件则在转子不平衡及相关谐波频率下振动。
1 转子不平衡
由于转子制造和装配的质量不均匀,导致转子相对于旋转轴偏心引起转子不平衡。转子不平衡在某个转速上引发谐振,因此,必须确定转子不平衡范围。产品说明和发动机手册应明确可接受的转子不平衡范围。
测量转子允许最大振动量级时,发动机的低速、高速或中间转速的主要转子一定是不平衡的。例如:具有双转子系统的发动机达到最大不平衡时,高速转子应工作在允许的最大不平衡状态下;低速风扇和涡轮转子则工作在允许的低速转子转速下。除设计和维修导致的不平衡外,还要考虑飞行时可能遇到的结冰和冰积聚等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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