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佐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研究
2021-09-09卓华俊
黑龙江科学 2021年16期
关键词:煤矿
卓华俊
(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成都 610000)
纳佐煤矿位于云南省富源县,隶属富源县竹园镇管辖,该矿为新建矿井,初期建设规模为45万吨/年,为中型矿井。矿井含煤地层为龙潭组,有M2、M6、M7、M8、M9、M11、M14、M15、M16、M19、M21、M23b共12层煤,煤层倾角较小,一般为4°~8°。矿区为单斜构造,矿区工程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类型,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类,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由于矿井地处恩洪矿区,该区多数煤矿均属高瓦斯矿井,同时考虑到纳佐煤矿周边矿井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因此有必要对纳佐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估。
1 评估难点和方法
1.1 纳佐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难点
矿井为新建矿井,根据设计方案,投产时利用井筒及石门进行开拓准备,目前矿井施工有东行人斜井、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四个井筒,尚未布置主要石门等巷道揭穿煤层,没有办法大面积直接采集煤样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因此其难点在于地质勘探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含量钻孔数量少且规律性差,施工的井筒尚未揭穿煤层,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条件下采用经济合理的手段,评估首采区域井巷施工即将揭露的煤层瓦斯突出危险性。
1.2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方法
结合纳佐煤矿现状,主要有如下方法:
A.根据地质勘探资料及周边矿井的瓦斯压力和涌出规律,结合它们与纳佐煤矿的相对位置关系及瓦斯赋存的基本规律对煤层的瓦斯压力进行预评估,判断其是否具有发动突出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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