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数字经济发展位居全国第四
2021-09-09
信息化建设 2021年10期



近年来,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增速均超10%,数字经济在浙江省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引擎作用日益突出,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浙江数字经济展现出强大的抗冲击能力和发展韧性,在防控疫情、维持消费、提振经济中发挥出重要作用。据《2020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白皮书》统计,2020年,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指数以51.5位居全国第四,较上年上升一位。
数字经济发展领先全国
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30218亿元,占GDP比重达46.8%。其中,核心产业增加值7020亿元,同比增长13.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9%。
数字产业化蓬勃发展
2020年,浙江省人工智能企业已达721家,实现总营业收入2693.4亿元,利润总额337.4亿元。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区域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数排名全国第四位,位于全国第一梯队,尤其是智慧安防产业,占领全球30%以上的市场。
2020年,浙江省全年新增上云企业6.1万家,累计上云企业达到43.9万家。以阿里云、电信天翼云、移动云、沃云、华为云、网易云为代表的一大批云计算平台快速发展,阿里云已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第三的云服务提供商。全省建成并启用企业上云数据监测系统,强化省市县三级审核认定机制,系统监测上云行动实施进展。
2020年,浙江省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位列全国第一,全省22个大数据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入选工信部征集评选的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全省大数据企业数量居全国第六,遴选培育6批浙江省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共166家,规划建设14家大数据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