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的监督和关怀帮扶
2021-09-08
紫光阁 2021年8期
问:應如何对党员进行监督?
答:党支部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支部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支部主动保持联系,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支部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应当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问:应如何关怀帮扶党员?
答:1. 礼敬尊崇厚待为国家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革命先辈、先贤英烈和英雄人物,褒奖作出贡献、表现突出的党员。
2. 对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逐户逐人建档立卡,掌握其父母和配偶、子女的经济来源以及养老就医、入学就业等情况,明确专人联系,定期跟踪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 主动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七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活动,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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