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2021-09-08孙潮阳
浙江人大 2021年8期
孙潮阳

五月的大径山,春路、春雨、春花、春山、春色,只见游人如织景如画。
大径山乡村国家公园位于杭州主城西北,多年来坚持产村人文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发展全域旅游,打造全域景区。而这只是浙江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浙江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定标跃迁,再上改革排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了浙江经验。
新征程新使命。如何紧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护航浙江当好农村改革探路者、城乡融合先行者、乡村振兴排头兵?如何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大背景下推进浙江乡村振兴迭代升级?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条例突出浙江元素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提升浙江省乡村振兴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果,为地方立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浙江方案。
护航浙江特色“共富路”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我省新的光荣使命。对照实现共同富裕新要求,农业农村和山区海岛仍是主要短板弱项,也是重要潜力空间,更是实践“试验田”。
条例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核心,立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在总则部分明确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统筹解决“三大差距”,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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