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职能助力共同富裕
2021-09-08陈波
浙江人大 2021年8期
陈波


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政治任务,是浙江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
2021年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召开十四届九次全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系统研究部署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原则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省委全会召开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会精神,对常委会及机关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全省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扛起使命担当,谋划落实举措,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人大力量。
突出立法引领,强化共同富裕法治保障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
2021年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相关决定,是履行法定职权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充分激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热情,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凝聚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磅礴力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亦秋在作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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