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破产审判机制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09-07邹祥凤邹晶袁诚
群众 2021年15期
邹祥凤 邹晶 袁诚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多次强调要“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是评定一个国家和地区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江苏省营商环境便利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强破产审判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国家层面连续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多项法规政策文件,为审理破产案件提供政策支持。2020年11月出台的《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当前营商环境建设的“痛点”“堵点”,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破产重整、企业退出等重点环节作了全面规范,标志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在2020年全省营商便利度评价考核中,泰州市“办理破产”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但也必须看到,还存在“执转破”衔接标准不明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不畅通等诸多问题,必须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政策规范和制度措施,扎实推进破产审判常态化市场化法治化,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建立完善破产案件预重整制度。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重点提出要“研究建立预重整和庭外重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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