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农村改革发展与乡村振兴(下)
2021-09-05范希春
湘潮 2021年4期
范希春

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农业连年增产,农民连年增收,农村总体和谐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较为滞后,“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如何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全面振兴,成为一项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主要内容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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