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名琛眼中的“局”
2021-09-05王俊良
杂文月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南京
王俊良
咸丰初年,体仁阁大学士、两广总督兼五口通商事务大臣叶名琛,手中捏着两枚棋子:一、朝廷进出口贸易关税;二、广东、广西两省丰厚财税。叶名琛一举一动,既关乎大清棋“局”,也影响世界走向。
此时,在叶名琛的眼中,“世界”的全部在“我大清”。其他考量,还进不了大清决策层的视野。也难怪,1835年(道光十五年),26岁科举入翰林院的叶名琛,1838年外放陕西兴安知府,到1847年转任广东巡抚,不到十年就升任省级大员。出现这种情况,一是能力超强,一是朝廷嫡系。叶名琛无疑属于前者。
在广州巡抚任上,1849年,英夷按《南京条约》规定,提出英国贸易人员及其家属,要到包括广州在内的五口通商城市,自由贸易和生活居住。对此,叶名琛旗帜鲜明,拒绝英国人入城请求。并组织10万团勇,准备武力相抗。英国人最终搁置了入城提议。为此,叶名琛赢得道光一等男爵诏封。
事实上,叶名琛的强硬,就是用“我大清”的规则,去处理对外贸易有关事务。按理说,《南京条约》最屈辱和最不合理部分,应该是“割地赔款”。割地,意味着主权被践踏;赔款,说明违背了国际贸易规则。而英国贸易人员及其家属,进入五口通商城市居住之条款,与前者相比,简直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然而,在叶名琛看来,主权与规则这等“小事”,无法与“华洋”杂居这等“大事”相提并论。
何以如此?原因是从咸丰到朝堂上大员,从没把《南京条约》当回事。甚至,《南京条约》的签订,也是为了缓解当时的窘境,并没有把它当成约束双方贸易行为必须践行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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