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俗与脱俗”视角下民俗类非遗生产性保护探索
——以滩头年画为例
2021-09-05关红罗圆圆
湖南包装 2021年4期
关键词:文化
关红 罗圆圆
(湖南工商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205)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长河中留存至今的文化财富,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和精神根基。2005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工作,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制度。2012 年,非遗保护工作进入第二阶段,文化部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已形成共识[1]。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指出,要重视传统工艺的不可替代性和文化本身与生存民俗环境的整体性保护,强调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实际的非遗生产性保护中,不同性质文化保护路径不同。2020 年6 月,中国艺术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吕品田先生曾讲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践应该遵循依俗而为的原则,特别是年画、剪纸等乡土手工艺与地方民俗有其约定俗成的生态关系,应避免“脱俗”化为单纯的商品生产。本文所说的“脱俗”就是指脱离民俗文化的单纯文化产业开发,相对应的“入俗”指的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依俗展开,解决当前纯商品化和手艺失传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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