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准确而通顺的语言写文章
2021-09-03李镇西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21年9期
李镇西
请先读以下文字——
2005年“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振聋发聩,引发了我对当时社会道德滑坡和创造力缺失的思索。“唯分主义”的功利思想甚嚣尘上……
2011年在花园学校知行堂,一场《在农历的天空下》的课程报告,我邂逅了新教育……
作者对新教育实验的情感以及执着精神是令我敬佩的。但就文论文,这几段文字是有语病的。
第一句“2005年‘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振聋发聩”中,“振聋发聩”就用错了。“振聋发聩”的意思是“发出很大的响声使耳聋的人也能听见,用来比喻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麻木的人”。那么,在这一句中,“钱学森之问”可以“振聋发聩”,“大学生投毒事件”怎么“振聋发聩”?——应该用“令人震惊”。
“引发了我对当时社会道德滑坡和创造力缺失的思索。”这句话没有主语:是谁(什么)“引发了我……”?如果是前面说的“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那就把“振聋发聩”去掉,改为“2005年‘大学生投毒事件和‘钱学森之问引发了我对当时社会道德滑坡和创造力缺失的思索”,这就通顺了。
接下来,“‘唯分主义的功利思想甚嚣尘上”一句中,“甚嚣尘上”也用错了。这个成语的原意是“形容军中忙于备战的状态”,后比喻消息到处流传,议论纷纷。现在多用来形容某种传闻或谬论十分嚣张。那么“功利思想”既非传闻也非谬论(它是一种思想观念),怎么“甚嚣尘上”?
“2011年在花园学校知行堂,一场《在农历的天空下》课程报告,我邂逅了新教育……”且不说“一场《在农历的天空下》的课程报告”和“我邂逅了新教育”没有连接上——在“我”前面加一个“让”字就好了,单说“邂逅”一词就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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