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基因 凝聚奋斗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大事记
2021-09-03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1年7期
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传承,是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坚守,是独立自主探索创新的勇气,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特别梳理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大事件,让我们一起沿着历史的脉络,重温那段充满激情奋斗和曲折探索的农村合作历程,传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攻坚克难、勇于开拓的红色基因,汇聚新时代农民合作社勇往直前的奋进力量,开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全新篇章!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年7月至1949年10月)
1922年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的《附加议决案》中明确规定:“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自卫的组织,共产党需注意和活动此组织”。
1922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江西安源煤矿工人罢工时,由毛泽东倡导创办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
1925年
1925年,中国共产党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号召新兴的农民协会积极参与到创办合作社的运动中来。
1927年
1927年3月,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把合作社运动看作农民运动的十四件大事之一。
1932年
1932年2月8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关于春耕问题的训令》,要求各地积极创办信用合作社。
1932年4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指出建立信用合作社是为便利工农群众经济周转和借贷,以抵制私人高利贷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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