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农地调整研究述评

2021-08-31冯华超韩春旭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冯华超 韩春旭

摘要:通过对我国农地调整的发生原因、主体、实践差别、影响和发展方向等方面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归纳,发现:既有研究在农地调整的实践差别上基本达成一致,但在发生原因、发起主体、影响和发展方向等方面尚存在需深入探讨的问题。未来应努力探索如何健全农地调整的替代性制度和协调解决涉及农地调整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内在张力。

关键词:农地调整;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农地确权

土地是大部分农户赖以生存的最主要生产要素,土地如何分配与用什么样的方式分配对农民的粮食生产和经济收入具有重要意义[1]。19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虽然使得我国在土地所有权结构上表现出一种高度平均主义的特征[2],但是这种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的制度安排可以保证每个农村家庭粮食的消费,这对于平滑家庭消费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基于公平和保障的目标考虑,我国大多数农村都采取了定期或不定期的行政性农地调整政策,这已经成为大多数研究者所普遍接受的一个事实[3-4]。但是均田分配的益处在得到广泛认同的同时,借助政府干预下的农地调整来保证农民获得土地均等机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讨论[1]。特别是在当前农地确权的实践中,农地调整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严重制约了农地确权的推进,这也与我国的政策取向相违背。在这种情况下,重新思考农地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很有必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