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的改革动因、经验启示及未来走向
2021-08-31杜瑞军钟秉林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杜瑞军,钟秉林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破除“一考定终身”,打破“唯分数论”,采取更加多元的录取标准一直是高考改革的重要命题。事实上,新中国的高校招生录取政策文件从来都强调“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之所以演变为“以分取人”,是与中国的文化国情有关(1)刘海峰:《高考改革论》,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53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从保送生制度到自主招生试点改革,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从来没有停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南大学率先在湖南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该模式以高考为基础,以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为辅助,是综合运用考生高考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一种自主选拔录取模式(2)付刚华:《深化试点改革 积极构建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模式》,《中国高等教育》,2013年第22期。。随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已经成为高校多元录取机制的组成部分。
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的界定,有研究者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进行了解释:从广义上理解,所有的自主招生模式都是综合评价招生;而从狭义上理解,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不包含自主招生,它是与自主招生和统考统招相并列的一种特殊的评价选拔模式。如果说中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是“二位一体”的话,那么,浙江“三位一体”招生模式则进一步丰富了综合评价标准的内涵,是地方层面的创新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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