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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遭重拳封杀

2021-08-28李甄情

网信军民融合 2021年6期

本刊特约观察员 李甄情

2021年5月18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提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明确要求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6月21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随后,相关机构纷纷发布声明,禁止使用其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

此外,内蒙古、新疆、青海、云南、四川等地已陆续开启清退加密货币挖矿项目,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比特币挖矿行为,往往以“大数据项目”作为掩护,随着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地落实,虚拟货币在国内将难有“生存环境”。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数字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基本属性。买卖或使用虚拟货币,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一是安全风险,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极易被“庄家”操纵,加之有庄家和吹鼓手精心编织暴富“白皮书”,缺乏辨别能力的投资者注定成为“韭菜”。二是交易风险,不少投资者受一夜暴富的心态驱使,交易杠杆较大,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投资者交易风险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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